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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

時間:2017-02-14 15:19來源:公安局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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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2017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第二部分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太倉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領導、組織、管理全市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和國務院、市委和市政府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部署、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及時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及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各類重要信息,并根據公安職能提出和制定對策。

  (四)負責對全市重大案件、治安事件、災害事故的偵查處理;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確保全市社會穩定。

  (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人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大型活動和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等管理工作。

  (六)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負責管理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工作。

  (八)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負責全市收容教育案件的審核報批工作。

  (九)依法管理出入境和境(國)外人員在我市居留、旅行的工作。

  (十)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的計劃、分配方案、標準和制度。

  (十一)制定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機動(非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員的管理教育及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的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全市公安隊伍的違紀案件。

  (十六)對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七)負責全市消防工作。

  (十八)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來我市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7年太倉市公安局工作重點如下:

  一、緊緊圍繞“一條主線”,全力沖刺“平安太倉升級版”既定目標,全面完成各項建設任務。

  二、全力維護政治、治安“兩個穩定”,著力提升護航發展的能力水平。

  (一)凝聚全警共識,強化實戰演練,著力提升反暴恐“專業化”水平。

  (二)優化工作機制,規范處置流程,著力提升穩定工作“專業化”水平。

  (三)堅持問題導向,積極破解難題,著力提升嚴打整治“專業化”水平。

  三、牢牢把握治安防控“三大重點”,著力提升駕馭治安局勢的能力水平。積極應對治安形勢發展變化,部署實施“七大行動”,在更高層次上推進立體化現代化治安防控體系提檔升級。

  (一)視頻監控網再升級行動。

  (二)大巡防機制再優化行動。⑴做優城區大巡防。⑵做強派出所專業巡防。⑶做優巡特警專業隊職能。

  (三)城市外圍防控再牢固行動。

  (四)公安安全監管再盡責行動。⑴依托智慧交通建設,提升疏堵保障能力。⑵推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升消防安全監管水平。⑶加快物聯網系統建設,提升危險品安全監管水平。⑷深化系列平安創建,提升內部安全保衛水平。

  (五)社區農村治安管理再嚴密行動。⑴更加突出流動人口管理主業地位。⑵更加突出老舊和農民安置小區的安全防范。⑶更加突出群防群治的組織實施。

  四、加快推進“四項建設”,著力提升公安機關依法履職能力水平。把“四項建設”作為貫穿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工程,科學謀劃、突出重點、強力推進。

  (一)加快推進基礎信息化建設。

  (二)加快推進警務實戰化建設。

  (三)加快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四)加快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⑴推進政治建警工程。⑵推進科學管警工程。⑶推進從優待警工程。⑷推進文化育警工程。⑸推進從嚴治警工程。

  五、探索實踐“五大改革”,著力提升破解警務發展瓶頸的能力水平。堅持立足太倉公安實際,以有利于方便服務群眾、有利于破題增效、有利于為基層減負、有利于公安事業的長遠發展“四個有利于”的基本要求,統籌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的關系,探索推進公安“五大改革”,給力全局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一)推進刑警責任區中隊改革創新。

  (二)推進司法訴訟制度改革創新。

  (三)推進行政服務管理改革創新。

  (四)推進公共安全監管改革創新。

  (五)推進警力資源配置改革創新。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太倉市公安局設3個綜合管理機構、14個執法勤務機構、17個派出所、2個監管場所。

  綜合管理機構包括:政治處、辦公室、警務保障室(財務結算中心)。

  執勤執法機構包括:指揮中心、治安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禁毒大隊、巡特警大隊、網絡警察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加掛“港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行政許可服務大隊”牌子)、法制大隊、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大隊、人口管理大隊、警務督察大隊。

  派出機構包括:城中派出所、城西派出所、金倉湖派出所、科教新城派出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板橋派出所、陸渡派出所、瀏河派出所、港區派出所、瀏家港派出所、金浪派出所、璜涇派出所、沙溪派出所、岳王派出所、雙鳳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加掛“水上警察大隊”牌子)、公交派出所;監管場所包括:看守所(加掛“監管大隊”牌子)、行政拘留所。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根據太倉市財政局《關于編制2017年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太財預[2016]4號)的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局業務實際情況,堅持量力而行、精打細算、勤儉辦事,進一步控制和壓縮“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從嚴從緊編制部門預算,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總體收支預算情況。根據《太倉市財政局關于2017年市級部門預算的批復》(太財預〔20171號)填列。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計58701.64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預算總計各增加6892.93萬元,增長13.3%。主要原因是編內人員經費、編外人員經費及車改補貼增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新增智能交通軟件升級改造項目、新增武警中隊營房改擴建項目等。其中:

  (一)收入預算總計58701.64萬元。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58701.6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58701.6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892.93萬元,增長13.3%。主要原因是編內人員經費、編外人員經費及車改補貼增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新增智能交通軟件升級改造項目、新增武警中隊營房改擴建項目等。

  (二)支出預算總計58701.64萬元。包括:

  1.公共安全(類)支出52194.91萬元,主要用于除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和住房保障(類)支出外的各類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4661.94萬元,增長9.81%。主要原因是編內人員經費、編外人員經費及車改補貼增加、新增智能交通軟件升級改造項目、新增武警中隊營房改擴建項目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595.16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520.61萬元,增長234.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等。

  3.住房保障(類)支出2911.57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89.62萬元,減少9.05%

  此外,基本支出預算數為49140.1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117.81萬元,增長11.63%。主要原因是編內人員經費、編外人員經費及車改補貼增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等。

  項目支出預算數為9561.46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775.12萬元,增長22.8%。主要原因是新增智能交通軟件升級改造項目、新增武警中隊營房改擴建項目等。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總體收入預算情況。填列數應與《部門收支預算總表》收入數一致。

  太倉市公安局本年收入預算合計58701.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8701.64萬元,占100%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總體支出預算情況。安排數應與《部門收支預算總表》支出數一致。

  太倉市公安局本年支出預算合計58701.64萬元,其 中:基本支出49140.18萬元,占83.71 %;項目支出9561.46萬元,占16.29%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總體收支預算情況。財政撥款收入數、支出安排數應與《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財政撥款數對應一致。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58701.64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6892.93萬元,增長13.3%。主要原因是編內人員經費、編外人員經費及車改補貼增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新增智能交通軟件升級改造項目、新增武警中隊營房改擴建項目等。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財政撥款支出安排數應與《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財政撥款數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功能分類“項”級細化列示。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58701.6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6892.93萬元,增長13.3%。主要原因是編內人員經費、編外人員經費及車改補貼增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新增智能交通軟件升級改造項目、新增武警中隊營房改擴建項目等。其中:

  (一)公共安全(類)

  1.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支出42633.4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886.82萬元,增長7.26%。主要原因是編內人員經費、編外人員經費及車改補貼增加。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4896.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24.84萬元,減少7.98%。主要原因是民警交通補貼項目被取消。

  3.公安(款)刑事偵查(項)支出35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0萬元,增長2.94%

  4.公安(款)禁毒管理(項)支出135.7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5.72萬元,增長93.89%。主要原因是原來通過年中指標追加方式安排的禁毒社工經費本年度在年初預算中直接安排。

  5.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項)支出1969.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139.7萬元,增長137.31%。主要原因是新增智能交通軟件升級改造、交通監控維護費等項目。

  6.公安(款)拘押收教場所管理(項)支出1005.5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25.54萬元,增長47.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看守所維修改造工程、看守所經費經費安排。

  7.公安(款)信息化建設(項)支出64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22萬元,增長99.0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軟件開發、科技裝備信息化建設及改造項目。

  8.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支出55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37萬元,增長153.18%。主要原因是新增太倉市武警中隊營房改擴建項目等。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1.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支出1236.0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61.53萬元,增長15.03%。主要原因是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及人數增加。

  2.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2359.0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359.08萬元。該項目系本年度新增項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類)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1649.0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75.82萬元,減少9.63%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支出438.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6.48萬元,減少5.69%

  3.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支出823.9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87.32萬元,減少9.58%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經濟分類“款”級細化列示。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49140.18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43720.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5419.41萬元。主要包括: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功能分類“項”級細化列示。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58701.6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892.93萬元,增長13.3%。主要原因是編內人員經費、編外人員經費及車改補貼增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新增智能交通軟件升級改造項目、新增武警中隊營房改擴建項目等。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經濟分類“款”級細化列示。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49140.18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43720.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5419.41萬元。主要包括: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九、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經濟分類“款”級細化列示。

  2017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3638萬元,比2016年減少306萬元,減少7.76 %。主要原因是運行經費支出統計口徑發生調整。

  十、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情況。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80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93.26%;公務接待費支出13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6.74%。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一致,主要原因:預計2017年度無因公出國(境)事務發生。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支出1800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300萬元,上年預算數為0萬元,本年數大于上年預算數,主要原因:上年度機關公車改革,公務用車購置支出一律不安排,2017年度為滿足公安工作需要,擬采購警用摩托車及電動車等。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1500萬元,與上年預算一致,主要原因:預計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130萬元,本年數等于上年預算數,主要原因:預計接待批次、人數及標準與上年度持平。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預算支出20萬元,本年數與上年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預計本年度會議開展情況與上年持平。

  太倉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預算支出100萬元,本年數與上年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預計本年度培訓活動開展情況與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二、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四、項目支出:包括編入部門預算的單位發展項目、市直發展項目支出安排數等。

  五、“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太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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