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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時間:2017-02-13 14:34來源:物價局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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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2017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第二部分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結合地方實際情況,編制價格改革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年度控制目標建議及相應的調控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管理監督條例》、《江蘇省涉案財產價格鑒證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地方價格管理辦法和規范性文件;組織制定實施全市價格改革方案。

  (三)貫徹省、市以上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國家行政機關收費標準,提出價格和收費調整的建議;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管理、年審工作。

  (四)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制定并調整市管商品和服務價格及收費標準,制定市管價格和收費的作價原則、辦法,合理安排各種差價和比價關系,發布價格公告,組織價格聽證,加強價格行政指導工作。

  (五)指導、監督市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價格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網絡工作,組織開展價格爭議的調解處理工作和全市行業價格管理工作。

  (六)依法履行市場價格行為監管職能,對市場主體的價格行為實行管理、監督和必要的調控,參與市場的規劃、培育工作,規范各類市場價格行為。

  (七)貫徹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以及價格調節基金制度、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和實施特殊情況下的價格干預措施等責任;建立健全市場價格監測和預警制度,適時啟動價格動態補貼機制,完善民生價格采集公布系統,提出價格調控及相關經濟政策措施的建議。

  (八)依法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壟斷、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以及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承擔全市價格信訪工作,健全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推行明碼標價,開展價格誠信和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經營者和行業組織價格自律。

  (九)依法對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成本監審,對實行財政補貼的重要農產品和公益公用事業項目實行成本調查和監審。

  (十)依法開展涉案財產價格鑒證工作;協助省級價格部門依法實施價格行政許可,開展價格認證、價格咨詢等工作。

  (十一)指導價格協會工作,開展價格理論及實踐問題的調查研究,組織全市價格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一是完善價格監測調控,保持價格基本穩定。做好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及時掌握市場信息,密切關注價格動態。完善價格調控機制,完善市場價格調控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合力穩控物價。落實價格聯動補貼機制,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二是嚴格收費清單管理,促進經濟穩定發展。建立服務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從政策扶持、收費監督、價格服務、定價指導等多方面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價格服務。嚴格規范各類收費行為,嚴肅查處擅自制定和調整收費項目標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

  三是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加強市場誠信建設。認真開展涉農價費、涉企收費、房地產價格、醫藥價格、教育收費等價格專項檢查,著力糾正和查處擅提價格和標準,強制服務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加強市場誠信體系建設,依法打擊價格欺詐、變相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進一步推進明碼實價,促進商家誠信經營。

  四是化解社會價格矛盾,營造和諧價格環境。不斷完善公立醫院價格綜合改革后續政策,全面落實藥品零差率銷售管理政策,完善醫療服務價費項目和標準。加強各類教育收費監督管理,規范學校服務性和代辦性收費。認真落實房地產價格調控政策,切實規范物業管理收費行為。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一)內設機構:辦公室、價格管理科、收費管理科、成本監審科、物價檢查分局

  (二)下屬單位:價格認定中心(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根據《關于編制2017年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太財預(2016)4號)的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局業務實際情況,堅持量力而行、精打細算、勤儉辦事,進一步控制和壓縮“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從嚴從緊編制部門預算,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 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1-1)

第三部分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總體收支預算情況。根據《太倉市財政局關于2017年市級部門預算的批復》(太財預〔2017〕1號)填列。

  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計1211.82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預算總計減少131.39萬元,減少9.78%。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其中:

  (一)收入預算總計1211.82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1211.82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1211.8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31.39萬元,減少9.78%。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預算總計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

  3.其他資金收入預算總計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

  4.上年結轉資金預算數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

  (二)支出預算總計1211.82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872.2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物價管理和事業運行。與上年相比減少209.47萬元,減少19.36%。主要原因是物價管理項目中價格調節基金支出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52.05萬元,主要用于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與上年相比增加69.02萬元,增長37.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和新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目。

  3.住房保障(類)支出87.53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與上年相比增加9.06萬元,增長11.55%。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4.結轉下年資金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結轉。

  此外,基本支出預算數為1004.9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    57.32萬元,增長6.05%。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項目支出預算數為206.8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88.71萬元,減少47.71%。主要原因是價格調節基金項目支出減少。

  單位預留機動經費預算數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總體收入預算情況。填列數應與《太倉市物價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收入數一致。

  太倉市物價局本年收入預算合計1211.82萬元,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211.82萬元,占100%;

  政府性預算收入0萬元,占0%;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占0%;

  其他資金0萬元,占0%;

  上年結轉資金0萬元,占0%。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總體支出預算情況。安排數應與《太倉市物價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支出數一致。

  太倉市物價局本年支出預算合計1211.82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1004.97萬元,占82.93%;

  項目支出206.85萬元,占17.07%;

  單位預留機動經費0萬元,占0%;

  結轉下年資金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總體收支預算情況。財政撥款收入數、支出安排數應與《太倉市物價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財政撥款數對應一致。

  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211.82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減少131.39萬元,減少9.78%。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財政撥款支出安排數應與《太倉市物價局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財政撥款數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功能分類“項”級細化列示。

  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1211.8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   131.39萬元,減少9.78%。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

  1.發展與改革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583.77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32萬元,減少5.2%。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

  2.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    6.8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0.71萬元,減少9.39%。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

  3.發展與改革事務(款)物價管理(項)支出16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93萬元,減少53.91%。主要原因是價格調節基金項目支出減少。

  4.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支出116.6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6.25萬元,增長16.19%。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類)

  1.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195.0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2萬元,增長6.56%。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員。

  2.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支出57.0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7.0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項目。

  (三)住房保障(類)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49.6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03萬元,增長8.8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支出28.7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07萬元,增長7.76%。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支出9.1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62萬元,增長26%。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經濟分類“款”級細化列示。

  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1004.97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894.2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

  (二)公用經費110.7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數應與《太倉市物價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數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功能分類“項”級細化列示。

  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

  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功能分類“項”級細化列示。

  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211.8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31.39萬元,減少9.78%。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九、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經濟分類“款”級細化列示。

  太倉市物價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1004.97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894.2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

  (二)公用經費110.7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十、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經濟分類“款”級細化列示。

  2017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96.24萬元,比2016年增加24.92萬元,增長34.94 %。主要原因是新增交通補貼。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情況。

  太倉市物價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4萬元,占“三公”經費的28.57%;公務接待費支出1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71.43%。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0萬元,本年數等于上年預算數,本年度未安排人員出國(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支出4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0萬元,本年數等于上年預算數,本年度無公車購置計劃。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4萬元,本年數等于上年預算數,本年度未新增公車。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10萬元,本年數小于上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

  太倉市物價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預算支出5萬元,本年數等于上年預算數,本年度未增加會議計劃。

  太倉市物價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預算支出4萬元,本年數大于上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培訓人次計劃多于上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二、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三、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四、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六、項目支出:包括編入部門預算的單位發展項目、市直發展項目支出安排數等。

  七、單位預留機動經費:指預算單位年初預留用于年度執行中增人、增資等不可預見支出的經費。

  八、“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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