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農業委員會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太倉市農業委員會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和規范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強化社會監督,促進依法理財,轉變政府職能,建立透明預算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13號)、《江蘇省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暫行辦法》(蘇辦發﹝2016﹞37號)、《2017年太倉市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方案》(太財預﹝2017﹞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部門預決算信息是政務信息的重要內容,包括預算管理文件、專項資金分配政策等管理制度,以及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調整和財政決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條 部門預決算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預決算信息公開遵循依法依規、真實準確、積極穩妥、分工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 公開職責
第四條 本部門(單位)負責部門本級及所屬單位的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單位)及所屬單位預決算信息公開的工作方案;
(二)按規定公開本部門(單位)及所屬單位的預決算信息;
(三)對所屬單位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四)按規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申請公開部門預決算信息的答復工作;
(五)做好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后對社會公眾的解釋說明工作,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 公開內容
第五條 部門預決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開內容包括:
(一)本部門(單位)基本概況,包括部門(單位)職責、機構設置、編制現狀、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和目標、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等。
(二)預決算收支情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部門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等。預決算支出公開到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和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
(三)“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情況,包括“三公”經費預決算總額和分項數額、會議費和培訓費預決算總額,并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情況。會議費、培訓費決算公開說明召開會議和組織培訓的次數和人數等情況。
(四)其他重要事項情況,包括機關運行經費、政府采購預算及信息、財政專項資金情況等。
1、機關運行經費,包括具體的分項數額。
2、政府采購預算及信息,包括政府采購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結果等。
3、財政專項資金情況,包括專項資金的政策(項目申報指南)資金分配結果等。
(五)其他逐步公開的信息,包括預算績效信息、資產管理信息等。
1、逐步公開預算績效信息,包括預算績效目標和重點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結果的試點公開。
2、逐步公開資產管理信息等情況。
第四章 公開方式和時間
第六條 預決算信息公開以“中國太倉”門戶網站為平臺,并保持長期公開狀態。
第七條 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財政批復后二十日內由本部門(單位)公開。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八條 本部門(單位)應當嚴格按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做好定密、解密工作,確保審查程序規范,審查責任明確。
第九條 本部門(單位)要按照《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要求,做好預決算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主動回應社會普遍關注的情況,及時解疑釋惑,避免社會公眾誤解,密切關注工作中反映的問題,認真研究整改。
第十條 本部門應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反饋。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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