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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預算公開

時間:2017-04-06 15:49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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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2017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第二部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等方面的地方性文件和實施辦法、意見,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規劃,并指導和監督實施。依法負責城鄉建設的執法監察工作。

(二)承擔推進住房發展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負責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調研、方案制定和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三)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擬訂房地產的行業發展規劃和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有序發展的建議和意見,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房地產交易、轉讓、危房鑒定、白蟻防治等管理,負責房地產行業有關企業的資質管理。

(四)承擔組織編制、指導和管理全市城鄉規劃的責任,負責研究城鄉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規等規劃,指導全市各區、鎮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規及各項專業(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

(五)承擔建筑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推進建筑業發展的責任,負責全市建筑業的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和備案等工作,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施工、監理、定額、造價等建設行業的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

(六)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施工現場監管和竣工驗收等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程建設抗震防災設計和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

(七)承擔推進建筑節能減排和推進行業科技進步責任,負責建筑行業科技論證和成果推廣應用,指導全市建筑行業節能減排,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監督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和規程的實施。

(八)參與國家、省、市在全市大中型項目的選址、審查和驗收工作,組織編制市區城市建設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市政府實事工程、重點工程,負責收取城市建設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規費和服務性收費。

(九)承擔燃氣等公用事業的管理責任,負責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相關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十)承擔全市村鎮建設指導和管理責任,擬訂城鄉一體化建設和新農村建設規劃,負責指導、管理城鎮和農村社區建設及農村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

(十一)承擔城市園林綠化的管理責任,負責研究制定城市園林綠化的養護細則,按規定養護管理城區開放式公園和小游園、行道樹等綠地,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生物多樣性、濕地資源保護和鄉鎮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養護工作。

(十二)承擔城市房屋征收的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有關征收和拆遷的實施細則,依法審查征收拆遷實施方案,核準征收拆遷許可,依法進行行政仲裁工作。

(十三)承擔全市防震減災管理責任,負責制定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年度計劃和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防御、地震應急和地震情況通報、災情速報工作。

(十四)指導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方面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各類執業資格注冊、申報管理,負責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推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一)調整優化城鄉規劃體系,謀求規劃引領作用的進一步提升。一是加快總規重大修改,加強與上海、蘇州、昆山等臨近城市的聯系,優化現代田園城市發展目標體系,空間布局上集聚中心、調控片區、縮減鎮村。二是開展片區規劃調整,推進瀏河、璜涇、雙鳳等鄉鎮總規修編,開展港區概念性規劃、中心區控規和城市設計以及城市中心區、新區、沙溪北部工業區、岳王工業區、鹿河管理區等片區控規編制,完成片區規劃全覆蓋。三是推進專項規劃編制,完成藍線、海綿城市規劃,啟動綜合管廊規劃編制,推動專項規劃向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等更多要素覆蓋延伸。四是加強城市設計工作,做好中央商務區、鹽鐵塘西部、原長途汽車站等地塊和區鎮重點發展地塊的城市設計和規劃研究,提升城市形態面貌。五是助推多規融合銜接,助推發改、城市、土地、生態等“多規融合”,探索聯動協調機制,實現“一張藍圖到底”。

(二)大步推進生態修復建設,謀求城鄉人居環境的進一步美化。一是啟動市民公園項目,建設占地300余畝的市民公園,形成城市中央“生態綠肺”。二是開展環城生態廊道一期建設,實施11公里環城生態廊道一期工程,建設并溝通慢行綠道,新建和改建人行橋,改造提檔綠化景觀,融入和彰顯我市現代田園城市風貌特色,通過兩年建設形成貫通楊林塘、鹽鐵塘、新瀏河、沿江高速約31.5公里的生態通廊。三是推動西廬園生態修復提升,修復450余畝生態濕地,打造城市西部特色郊野公園。四是實施部分道路綠化提檔,對上海路南側(人民南路至體育弄)、東亭路(濱河路至上海路)、鹽鐵塘西側(南園路至朝陽路)等路段進行綠化提檔,塑造高品質街旁綠地。五是迎接省級綠色建筑示范城市驗收,完成綠建運營測試評估、規劃展示館綠建展示窗口2個亮點項目建設,力爭高分通過省級綠色建筑示范城市驗收。六是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研究出臺海綿城市建設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從規劃管控到竣工驗收全流程的管理機制。七是做好中國人居獎復查準備,對照最新評價指標,總結人居環境建設經驗和成效,做好中國人居環境獎復查準備,上半年認真完成自查,下半年迎接省廳專家組現場考核。八是穩步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做好綠線、慢行系統等專項規劃評審,充實生態綠化項目庫,為逐步申報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夯實基礎。

(三)扎實推動城市修補工作,謀求城市形象功能的進一步提強。一是推進樊涇村及原長途車站地塊改造,以地塊更新改造完善老城區功能。二是實施東港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織密城區道路網絡,緩解區域交通壓力。三是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足用好國開行貸款資金,探索提升貨幣化補償比例,確保完成上級下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務。四是助推美麗城鎮建設,助力沙溪、瀏河美麗城鎮建設發揮特色、探索創新,配合浮橋、璜涇、雙鳳繼續開展“九整治、三規范”,指導岳王、鹿河、新毛、老閘、時思、新塘、新湖7個被撤并鎮整治提升。

(四)改善創新行業管理服務,謀求建設市場秩序的進一步規范。一是加強規劃管理。嚴格執行項目審批程序,進一步提升規劃執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用好移動規劃監察系統,加強項目批后跟蹤管理;推進各鄉鎮地下管線普查入庫,實現管線普查全覆蓋。二是加強建筑業管理。全面梳理招投標程序制度,強化對招投標各方主體的監督管理;繼續延伸建筑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覆蓋面,擴展發揮實名制功能;全力推進建筑市場綜合監管平臺二期建設;加強項目質量安全檢查,對深基坑、商品混凝土等關鍵環節嚴格監管;加大從業人員培訓力度,促進全市建筑質量安全穩步提升;探索推廣裝配式建筑,挖掘項目、試點推進。三是加強房地產業管理。嚴格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保障房地產市場穩定;完善房企征信平臺;探索商業、辦公用房去庫存模式,引導商業地產轉型升級;加強維修基金專項管理,優化存量房交易網上管理系統功能。四是加強住房保障管理。繼續推進實物保障向補貼發放轉型;探索城鎮危舊住房解危政策,逐步破解危舊房處置難題。五是加強市政公用管理。規范市政項目規劃審批,推進燃氣監管信息平臺二期建設,加強瓶裝液化氣市場整治,探索瓶裝液化氣標識監管,保障燃氣安全。六是加強園林綠化管理。完善園林綠化管理制度,探索立體綠化推廣措施,提升我市園林綠化管理水平。七是加強抗震減災管理。完成市二中強震臺搬遷,繼續開展國家和省級地震安全示范社區及學校創建、農村民居地震安全試點等工作,完善抗震減災管理體系。八是加強窗口管理服務。探索高效并聯審批模式,優化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交易中心、住保中心、檔案館等窗口單位服務形象,做深做細“效率住建”優質服務品牌。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計劃財務科、規劃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設管理科、村鎮建設管理科、園林綠化科、防震減災科、法制科(行政服務科)、房屋征收辦公室,共11個。

下屬單位:規劃建設監察大隊、有征收服務中心、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燃氣服務中心、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房地產開發管理中心、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園林綠化管理處、建筑安全監督站、建筑管理處、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處、公用事業管理處、建設施工圖審查中心、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規劃管理處,共15家。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根據《關于編制2017年太倉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太財預[2016]4號)的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局業務實際情況,堅持量力而行、精打細算、勤儉辦事,進一步控制和壓縮“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從嚴從緊編制部門預算,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表情況說明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計12420.36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預算總計各增加714.52萬元,增長6.1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改革產生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市經濟開發區綠化和管理部分項目移交我局、新增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等。其中:

(一)收入預算總計12420.36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12420.36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11,850.36 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152.52 萬元,增長10.77%。主要原因是規劃編制與管理項目由2016年的政府性基金預算轉為本年的一般公共預算、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改革產生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市經濟開發區綠化和管理部分項目移交我局、新增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等。

(2)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570.0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減少438.00萬元,減少43.45%。主要原因是規劃編制與管理項目由2016年的政府性基金預算轉為本年的一般公共預算。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預算總計0萬元,本年數和上年預算保持一致,原因為本年未安排此項預算。

3.其他資金收入預算總計0萬元,本年數和上年預算保持一致,原因為本年未安排此項預算。

4.上年結轉資金預算數為0萬元,本年數和上年預算保持一致,原因為本年無此項預算。

(二)支出預算總計12420.36萬元。包括: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555.50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及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20.17萬元,增長3.77%,扣除2016年老年福利支出(養老服務中心(頤悅園))330萬元,實際增加了350.17萬元,增長170.54%。主要原因是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改革產生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

2.城鄉社區支出(類)7813.70萬元,主要用于指規劃建設執法、工程建設管理、市政公用行業市場監管、住宅建設與房地產市場監管、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城市公共設施等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221.58萬元,增長2.92%。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調整。

3.農林水支出(類)1920.00萬元,主要用于城區綠化和管理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720.00萬元,增長60.00%,主要原因是市經濟開發區綠化和管理部分項目移交我局,增加了預算。

4.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100.00萬元,用于建筑節能補助資金,新增項目。

5.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170.00萬元,用于抗震避災基礎管理支出,本年數和上年預算保持一致。

6.住房保障支出(類)1861.1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及住房改革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347.23萬元,減少15.72%,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城區小規模住宅區改造支出561萬元,增加了住房保障購房補貼支出200.00萬元。

7.結轉下年資金預算數為0萬元,本年無此項預算。

此外,基本支出預算數為5383.4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970.62萬元,增長2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改革產生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工資調整增加及因取消其他經常性項目而調整日常公用經費預算計算標準的增加。

項目支出預算數為7036.89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56.11萬元,減少3.51%。主要原因是取消其他經常性項目、城區小規模住宅區改造工程款支出減少、頤悅園項目及名人館完工等。

單位預留機動經費預算數為0萬元,本年數和上年預算保持一致,原因為本年未安排此項預算。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年收入預算合計12,420.36  萬元,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850.36 萬元,占95.41%;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70.00萬元,占4.59%;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占0 %;

其他資金0萬元,占0%;

上年結轉資金0萬元,占0%。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年支出預算合計12420.36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5383.47萬元,占43.34%;

項目支出7036.89萬元,占56.66%;

單位預留機動經費0萬元,占0 %;

結轉下年資金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情況說明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2420.36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714.51萬元,增長6.1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改革產生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及工資津貼調整增加;新增了鄉鎮地下管線普測項目、住房保障購房補貼及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等。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12420.3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714.51萬元,增長6.1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改革產生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及工資津貼調整增加;新增了鄉鎮地下管線普測項目、住房保障購房補貼及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等。

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1.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205.3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350.1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50.1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改革產生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二)城鄉社區支出(類)

1.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1073.9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79.68萬元,增長35.21%,主要原因是因取消其他經常性項目而調整日常公用經費預算計算標準的增加及工資津貼的調整;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73.5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94.66萬元,減少25.70%,主要原因是取消其他經常性項目;城管執法(項)202.7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5.85萬元,增長21.48%,主要原因是取消其他經常性項目而調整日常公用經費預算計算標準的增加及工資津貼的調整;工程建設管理(項)1165.3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72.71萬元,增長6.65%,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市政公用行業市場監管(項)363.26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72.13萬元,增長24.77%,主要原因是新增燃氣監管信息平臺建設;住宅建設與房地產市場監管(項)468.9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51.16萬元,減少9.64%,主要原因是壓縮及取消部分小項目支出;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491.9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780.79萬元,減少61.30%,主要原因是名人館項目及辦公場所修繕項目已完工,本年支付尾款預算大幅減少。

2.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2653.4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272.14萬元,增長92.10%,主要原因是規劃編制與管理由上年的“城市公共設施”調整到本項目,新增鄉鎮地下管線普測、規劃展示館智能化設備升級改造、規劃信息化系統升級等。

3.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180.8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8.39萬元,減少4.43%,厲行節約,壓縮費用。

4.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款)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項)469.6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2.07萬元,增長15.23%,主要原因是新增建筑市場綜合監管平臺建設及安全評估專家費等。

5.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賃住房支出(項)9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8.00萬元,減少16.70%,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情況壓縮了本年預算。

6.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環境衛生(項)380.00萬元,新增項目,用于城區綠化與管理。

(三)農林水支出(類)

1.林業(款)其他林業支出(項)1920.0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720.00萬元,增長6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市經濟開發區綠化和管理部分項目移交我局,增加了預算。

(四)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

1.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支出(項)100.00萬元,新增項目,用于建筑節能專項補助。

(五)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

1.地震事務(款)防震減災基礎管理(項)170.00萬元,本年數和上年預算保持一致。

(六)住房保障支出(類)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賃住房(項)200.00萬元,新增項目,用于住房保障購房補貼。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95.6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6.13萬元,增長13.92%,主要原因是公積金正常調整;提租補貼(項)91.4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0.30萬元,增長12.69%,主要原因是提租補貼正常調整;購房補貼(項)115.5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8.66萬元,增長19.27%,主要原因是購房補貼正常調整。

3.城鄉社區住宅(款)其他城鄉社區住宅支出(項)1158.5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612.33萬元,減少34.60%,主要原因是城區小規模住宅區改造已完工,2017年支付工程尾款預算減少;市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產權登記職能劃出,費用減少。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5383.47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4,116.58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1,266.89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支出570.0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38.00萬元,減少43.45%。主要原因是規劃編制與管理項目由2016年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轉為本年的一般公共支出預算。

其中: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賃住房支出(項)90萬元90.00萬元,主要是用于廉租房公租房租賃補貼及公租房廉租房零星修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環境衛生(項)380.00元,主要用于城區綠化和管理。

2.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支出(項)100.00元,主要用于建筑節能專項補助。

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850.36 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152.52 萬元,增長10.77%。主要原因是規劃編制與管理項目由2016年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轉為本年的一般公共支出預算、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并軌改革產生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市經濟開發區綠化和管理部分項目移交我局、新增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等。

九、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5383.47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4,116.58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1,266.89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十、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811.76萬元,比2016年增加402.98萬元,增長98.58 %,主要原因是2017年取消了用于彌補公用經費不足的項目支出“其他經常性項目”,并根據新的標準計算日常公用經費預算而產生的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情況。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    71.0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52.09%;公務接待費支出65.3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47.91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0萬元,本年數和上年預算保持一致,原因為本年未安排此項預算。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支出71.00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0萬元,本年數和上年預算保持一致,原因為本年未安排此項預算。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71萬元,本年數小于上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關(含參公單位)車改后核定車輛減少及節約用車費用。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65.30萬元,本年數小于上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降低公務活動成本。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預算支出19.00萬元,本年數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預算支出24.50萬元,本年數大于上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業務專業性強需加強專業培訓及其他業務和思想教育培訓,以更好地完成本部門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二、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三、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四、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六、項目支出:包括編入部門預算的單位發展項目、市直發展項目支出安排數等。

七、單位預留機動經費:指預算單位年初預留用于年度執行中增人、增資等不可預見支出的經費。

八、“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附件:2017年度住建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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