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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僑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

時間:2017-08-30 14:51來源:市僑聯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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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僑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第二部分 太倉市僑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太倉市僑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引導和組織歸僑、僑眷努力學習政治理論,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積極參政議政,參加本市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活動,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協商、推薦歸僑、僑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人選,加強與他們的聯絡,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三)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為他們提供法律咨詢,全心全意為僑服務。

  (四)教育歸僑、僑眷自覺遵守我國的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主義的民主與法制,引導和組織歸僑、僑眷積極參加祖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立足本職,做好工作,獻計獻策,爭作貢獻。

  (五)鼓勵歸僑、僑眷發揚愛國主義光榮傳統和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移風易俗,艱苦奮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

  (六)發揮廣大歸僑、僑眷與海外聯系廣泛的優勢,利用多種形式,拓寬聯絡渠道,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推動海內外民間交流與合作,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

  (七)做好新華僑、華人和留學生工作。

  (八)以僑為“橋”,開展形式多樣的僑務對臺工作,促進祖國統一。

  (九)積極引導和協助海外僑胞在國內投資辦企業,興辦文教衛生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努力扶持僑屬企業,辦好僑聯的經濟實體和社會福利事業,盡心盡力為經濟建設服務。

  (十)指導和幫助三大鎮僑聯分會和基層僑聯小組的工作,加強調查研究,開展僑情普查及僑務工作探討。

  (十一)加強僑聯機關自身建設,健全組織機構,努力辦成“僑界之家”。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內設機構:無內設機構,所屬市委。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扎實有序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僑聯從嚴從實、穩步有序開展 “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堅定理想信念,充分發揮僑聯黨員干部在廣大僑胞中的思想引領和行動示范作用。學習教育中,市僑聯與市委統戰部形成聯動,統一組織領導,活動有分有合,既突出僑聯工作的統戰性,又強化為僑服務的群眾性。通過開展“佩黨徽亮身份”、“涵養優良家風”、“黨員活動日走基地”、系列專題討論等活動,豐富學習途徑,提升教育效果。僑聯結合“兩學一做”,深入結對社區和家庭。開展向崔根良同志學習活動,以“時代楷模”的“四敢”精神鞭策激勵僑聯干部勤勉奉獻。

(二)僑智僑力的創新能量充分激發

在僑聯的積極推舉下,太倉有2位新僑人才當選省僑商總會科技新僑協會理事;中美冠科榮獲“第三屆江蘇省優秀僑資企業”。組織晉圣博等新僑企業參加在南京舉辦的“中國僑聯新僑創新創業成果展”,組織僑企和僑界群眾參觀“蘇州納博會”。積極配合太倉“精英周”等高端引智活動。截至目前,僑聯共接待海外僑胞多種形式的來訪交流1928人次。組織開展新僑創業故事分享會,定期走訪僑企,舉辦新僑雙創座談會兩次。

(三)中華文化的傳承弘揚日趨多樣

圍繞建黨95周年、中國僑聯成立60周年、孫中山誕辰150周年及辛亥革命105周年等重大主題,豐富“親情中華·愛在僑聯”文化品牌活動。廣泛開展“精彩故事”征集。蘇州首家“中國華僑國際文化交流基地”--“吳健雄陳列館”揭牌;太倉名人館、瀏河文化生態產業園、璜涇鄉風文明田園坊等申報蘇州市級文化基地。9月,“僑界婁東文化大講堂”成功開講,趣說歷史典故,了解中醫文化,僑界群眾積極互動,反響熱烈。推薦2名華裔新生代參加“親情中華·漢語橋”夏令營,增強他們對祖籍國的文化認同。建好“太倉僑聯”網站,發揮“太僑之家”、“太倉人在海外”和“仁者神歸”等QQ群和微信群,建設網上“僑胞之家”。按月持續推送《故鄉的云太倉僑情月報》。

(四)愛僑利僑的關愛幫扶務求精準

持續推進“關愛行動”和“維權行動”,今年僑聯共走訪慰問僑胞36人次,發放慰問金2萬余元,妥善處理僑界信訪9件。開展僑務政策法規宣講,征求對僑聯工作的意見建議。每年舉辦一次的“緣聚五月情定婁城”大型拓展活動,成為服務僑界青年聯誼交友的魅力品牌;依托各街道社區,開展“僑界空巢老人關愛行動”,志愿服務隊伍不斷壯大。

(五)參政議政的獨特優勢有效彰顯

“建言行動”重視抓日常、抓長效。“兩會”期間,僑界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共提交提案議案、社情民意10余件。市僑聯《關于完善城區人行道和健身步道的建議》被評為市政協優秀提案。僑聯關于文化產業發展的提案、議案,歷時三年,“打造昆曲鼻祖魏良輔品牌扶持科教新城文化產業發展”項目有了實質性的進展。積極做好新一屆僑界政協委員的推薦工作。

(六)組織建設的聯動體系逐步完善

市僑聯入選全省首批“雙‘五有’僑聯組織”。增辟兩處僑界活動場所,“僑胞之家凝心聚力”榮獲機關優秀服務品牌。啟動換屆工作,全面開展鎮區、機關和高校僑情摸底。僑聯干部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參加蘇州市僑聯干部培訓班,赴廣東省僑鄉培訓。

第二部分 太倉市僑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太倉市僑聯2016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市僑聯2016年度收入、支出總計146.12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24.14萬元,增長19.79 %。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待遇調整。其中:

  (一)收入總計146.12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46.12萬元,為當年從市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與上年相比增加24.14萬元,增長19.79 %。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待遇調整。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此項收入。

  3.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此項收入。

  4.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此項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此項收入。

  6.其他收入0萬元,為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此項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為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本部門無此項收入。

  8.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主要為本部門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總計146.12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90.21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工資發放、華僑事務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7.17萬元,增長8.63%。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待遇調整。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4.07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退休費發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與上年相比增加14.16萬元,增長47.34%。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3、住房保障(類)支出9.03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發放。與上年相比增加2.81萬元,增長31.1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的調整。

4.結余分配0萬元,為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上年無結余。

5.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為單位結轉下年的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本部門上年無結轉和結余。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市僑聯本年收入合計 146.1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6.12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僑聯本年支出合計146.1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5萬元,占91.81%;項目支出11.97萬元,占8.19%;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僑聯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計146.12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24.14萬元,增長19.79 %。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經費調整。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市僑聯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146.1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4.14萬元,增長19.79 %。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待遇調整。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37.13萬元,支出決算為146.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56%。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待遇調整。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

    1、港澳臺僑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97.30萬元,支出決算為90.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71%,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調整。

    2、港澳臺僑事務(款)華僑事務(項)。年初預算為12萬元,支出決算為11.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75%,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誤差。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1、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28.10萬元,支出決算為29.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4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退休費調整。

    2、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5萬元,為臨時追加預算。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三)住房保障支出(類)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6.33萬元,支出決算為6.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調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3.51萬元,支出決算為3.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7%,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補貼調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年初預算為1.89萬元,支出決算為1.9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29%,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購房補貼調整。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僑聯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4.15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24.6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6.46萬元、津貼補貼28.02萬元、獎金16.62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8.51萬元、退休費29.07萬元、住房公積金6.15萬元、提租補貼3.71萬元、購房補貼1.99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16萬元。

  (二)公用經費9.4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51萬元、郵電費0.24萬元、差旅費0.49萬元、公務接待費3.88萬元、勞務費0.1萬元、工會經費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1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市僑聯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6.1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4.14萬元,增長19.79 %。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經費調整。市僑聯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37.13萬元,支出決算為146.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56%。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經費調整。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僑聯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4.15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24.6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6.46萬元、津貼補貼28.02萬元、獎金16.62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8.51萬元、退休費29.07萬元、住房公積金6.15萬元、提租補貼3.71萬元、購房補貼1.99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16萬元。

  (二)公用經費9.4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51萬元、郵電費0.24萬元、差旅費0.49萬元、公務接待費3.88萬元、勞務費0.1萬元、工會經費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1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萬元。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說明

  市僑聯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  萬元,占“三公”經費的  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  0 萬元,占“三公”經費的  0  %;公務接待費支出  7.99  萬元,占“三公”經費的  100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  %,等于上年決算數,主要原因是本年與上年的該項決算均為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部門未安排預算,無此項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  0 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  %,等于上年決算數,主要原因是本年與上年的該項決算均為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部門未安排預算,無此項支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  %。等于上年決算數,主要原因是本年與上年的該項決算均為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部門未安排預算,無此項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

  3.公務接待費7.99萬元。其中:

  (1)國(境)外接待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比上年決算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為未發生過國(境)外接待。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的國(境)外接待0批次,0人次。

  (2)國內公務接待支出  7.99 萬元,完成預算的  160  %,比上年決算增加0.61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任務略多。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用組織活動形式取代了會議、培訓形式,開展華人華僑、歸僑僑眷的聯絡聯誼。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為接待華人華僑、歸僑僑眷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的國內公務接待 94 批次,823人次,主要為接待華人華僑、歸僑僑眷等。

  市僑聯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決算支出 0.54  萬元,完成預算的  27  %,比上年決算增加0.31萬元,主要原因是多一次會議。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用組織活動形式取代了會議、培訓形式,開展華人華僑、歸僑僑眷的聯絡聯誼。2016年度全年召開會議 2  個,參加會議 45 人次。主要為召開太倉市僑聯全委會。

  市僑聯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決算支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  %,等于上年決算數,主要原因是本年與上年的該項決算均為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用組織活動形式取代了會議、培訓形式,開展華人華僑、歸僑僑眷的聯絡聯誼。2016 年度全年組織培訓0個,組織培訓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決算0萬元,本年支出決算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僑聯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48萬元,比2015年減少6.53萬元,減少40.79%。主要原因是本年與上年統計機關運行經費的口徑略有不同。

  (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僑聯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31日,市僑聯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港澳臺僑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僑聯部門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港澳臺僑事務(款)華僑事務(項):指僑聯部門為僑服務的項目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僑聯部門退休人員退休費發放。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僑聯部門養老保險改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僑聯部門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僑聯部門退休和在職人員提租補貼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僑聯部門在職人員購房補貼支出。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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