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孤殘兒童的基本生活權益,保障孤殘兒童健康成長,日前,我市認真落實上級有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扎實做好孤兒關愛保障工作。
一是落實孤兒保障經費。根據《關于調整蘇州市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的通知》要求,為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從今年7月1日起,全市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從每人每月2360元提高至2510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從每人每月1880元提高至2070元。
二是開展走訪慰問活動。嚴格落實孤兒等困境兒童巡查關愛工作機制,認真開展社會散居孤兒調查摸底工作,要求孤兒所在地村(居)兒童主任每月至少對轄區內每名孤兒巡查看望一次,探訪巡查內容涵蓋孤兒身份審核、生活費發放、監護人狀況、孤兒學習和生活狀況等內容,對社會散居孤兒的基本生活、學習、監護和成長環境進行定期評估,及時掌握孤兒監護人的家庭變化及孤兒學習生活現狀。同時,在每年“六一”、開學前夕和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向全市孤兒開展慰問送溫暖活動,為孩子們送去黨和政府的關懷,用實際行動關心關注孩子們的成長,讓他們感受祖國大家庭的溫暖。
三是做好材料審查審核。嚴格按照規定做好孤兒救助的申請審批工作,規范孤兒申請審批程序和申請材料,要求各鎮、區、(街道)和兒童福利機構將符合保障條件的孤兒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在積極做好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和管理,并進一步強化監督和檢查,確保不錯不漏,應保盡保。
四是完善孤兒檔案管理。通過完善孤兒“成長檔案”,保證孤兒家庭基本信息完整、相關材料齊全,加強對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認真審核相關資料,確定專人負責孤兒信息錄入工作。同時,及時更新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數據,對孤兒基本信息和基本生活費發放實行動態管理,新增對象要及時核定,不符合條件的對象要及時核減,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為健全和完善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提供重要依據,從而更加全面的落實孤兒保障權益。
據統計,2018年全市共計發放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和慰問經費約37.88萬元,使孤兒的基本生活得到進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