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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來源:司法局發布時間:2020-02-28 09:43瀏覽量:字體:

2019年,太倉市政府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統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精神,以及省委、蘇州市委、太倉市委關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工作的部署,堅持法治太倉、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發揮法治政府建設的示范帶動作用,按照省、蘇州市部署及《太倉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緊緊圍繞法治政府示范縣(市、區)創建指標體系確定的目標任務,扎實有序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現將我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況

(一)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1. 審批服務提質增效。優化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功能布局,將服務大廳劃分為4個綜合服務區和3個專項服務區以及1個自助服務區,正式啟用“24小時智慧政務自助服務大廳”,形成“4+3+1”新格局,全面實現分區“一窗受理、一次辦結”。開設長三角“一網通辦”專窗,首批上線30項企業服務事項和21項個人服務事項,線上線下結合就能完成異地申報。推出“主題服務套餐”,以辦“一件事”為服務導向,首批推出“開辦餐飲店、貨運企業等8個“主題服務套餐”,為企業提供“點餐式”服務,實現“一表申報、多路分發、一次辦成”的全流程服務。

2. 改革創新加快推進。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緊盯“3550”改革目標,不斷優化“三證照”辦理流程,實現公章刻制、銀行開戶等事項在線聯動辦理,從準入到退出全程網上申請,開辦企業實現全鏈通,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總量突破11萬戶。不動產登記推出“五合一”模式,“無房證明”當場出證。“施工許可”全鏈優化,實施“審批不過夜”和“五化報審”,使審批鏈實現線上“閉環”,環節減少20%,材料減少40%,時限減少30%。首批啟用電子證照的18項政務服務事項,為“不見面審批(服務)”補齊短板”。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市政府23個部門確定隨機抽查事項207項。

3. 政務服務不斷完善。堅持線上線下融合,讓企業群眾能“就近辦”。梳理出基礎性事項109項,個性化事項61項,全部在江蘇政務服務網完成認領公示。將政府公共服務集中下沉到基層便民服務中心,實行“全科受理”。對“不見面審批”事項清單進行標準化再梳理,實現“不見面”和“見一面”的事項(子項)共788項,合計占比97%。推出“不動產登記在線申報”及“投資建設項目在線申報”兩大服務,實現兩條審批鏈內事項的線上全流程“綜合申報”,切實發揮好了“不見面審批”的實際效用。

4. 信用建設逐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職責任務進一步明確,信用平臺功能充分拓展,數據信息不斷歸集,為企事業單位提供信用查詢約1.4萬條。信用產品在政府采購、招投標、財政獎金項目申報、資質資格認定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部分企業因失信行為被取消榮譽表彰和資金支持資格或減少扶持資金額度。公示專項“紅黑名單”,深化個人信用積分管理,探索企業信用貫標示范和信用修復,建立嘉昆太信用聯盟,多層次的信用格局逐步建立。

(二)提高立法參與意識,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

1. 積極參與立法工作。組織召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立法參與協調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建立基層立法參與渠道,雙鳳鎮人民政府、城廂鎮司法所等5家單位成功入選蘇州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在全市基層司法所設立立法聯系點,有序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立法。年內組織召開《蘇州市精神衛生條例》《蘇州市街道辦事處工作規定》等蘇州市級法規、規章立法調研會并提出修改意見,做好蘇州市及以上29件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意見征求工作,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117條。

2. 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根據年初制定印發的《2019年太倉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加強《太倉市違法建設失信聯合懲戒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太倉市人民政府關于限制高排放機動車通行的通告》等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做到報備率、及時率、規范率100%。印發《太倉市市級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清單(第一批)》,公布失效文件210件。組織開展兩年一次的全市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大對財政局、醫保局、人社局等重點單位16件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及時高效完成文件審查、意見征求工作,對49件涉及市級層面相關文件(政府合同)進行法制審核,提出修改意見224條。對《太倉市商標注冊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太倉市飲用水源地保護管理辦法》等實施一周年規范性文件進行評估,及時發現文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設計,提高制度建設質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三)積極開展決策程序規范試點,全面提高行政決策法治化

1. 完善重大決策制度。2019年,我市被蘇州市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規范管理標準化體系化第二批試點單位,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我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試點推進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各單位職責分工,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加強工作業務指導,推動全市各地、各部門重大行政決策規范管理,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法治化工作納入標準化體系化建設軌道。出臺《太倉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健全我市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制定《太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太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太倉市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增強決策程序的可操作性。將《太倉市現代農業產業園總體規劃》編制等6個項目納入2019年度太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后又根據工作任務安排,新增1個事項,另有1個事項調整為“暫緩決策”,各區鎮共有18個重大決策事項納入目錄向社會公開發布,并嚴格按照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執行,并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

2. 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創新法律顧問服務模式,推進服務模式從“事后法律補救型”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風險型”轉型。組建新一屆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聘請18名律師為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市政府法律顧問協助梳理各種法律關系,及時提供精準、優質的法律意見,參與完成《蘇州榮文庫柏照明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改制歷史沿革合規性》《上海長三角產業升級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之合伙協議》等重大項目協議法律審查13件,今年以來,市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文件審核、案件討論,出具法律意見50件。法律顧問參與行政執法專項監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 10人次。市政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公職律師、法律顧問作為訴訟案件代理人覆蓋面實現100%。

(四)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切實加強執法監督

1. 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制定《太倉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成立以一把手市長為組長的太倉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太倉市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太倉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太倉市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等文件,完善相關制度建設,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加強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推進力度。各部門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要求,實現行政執法“雙公示”、制定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清單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清單,我市行政機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比例達到87.5%,超過省要求的2019年底達80%的要求。同時,我市還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專題調研,組織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監督,有效促進各項制度落實見效。

2.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制定《2019年太倉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把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11個項目,列入全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重點。清理行政執法主體,公布市級行政執法主體94家,其中法定行政機關70家,法律法規授權組織17家,對外加掛行政機關牌子的有7家。召開重點執法部門座談會,先后對瀏河鎮、城管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等開展行政執法專項監督,通過聽匯報、查案卷、抽取執法人員考試等形式,了解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推動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集中評查,組織重點執法部門法制科室負責人、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等,對農業農村局、衛健委、生態環境局、應急局等10多個重點執法單位的60余卷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卷進行評查,提出問題46條,切實提升案卷評查質量。受理行政執法投訴2起,均出具執法投訴調查處理意見書。

3. 提升執法隊伍能力建設。嚴格審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組織全市331名新任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培訓和執法資格考試,307人經考試合格后取得了行政執法證件。對各地各部門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學習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測,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法治意識。完成全市1584份行政執法證件換證工作,其中執法證1538份,監督證46份。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全省規范行政執法培訓班,參加政府信息公開、應急管理等專題執法培訓,組織行政機關領導班子、執法骨干觀摩法院行政訴訟案件庭審,通過學習考試、旁聽體驗等多種形式,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業務能力。

4. 形成執法聯動合力。充分利用市綜治聯動中心數據匯集優勢,主動聚焦違法搭建、噪音擾民、餐飲油煙污染及污水排放、侵占小區公共綠化、侵占公共停車場等基層治理頑疾,召集相關職能部門協調會辦,明確各行政部門職能轉隸之后的處置分工和流程辦法,實現“扁平化”的一網指揮、聯動共治良好態勢,形成強大工作合力,全年成功處置各類疑難問題12181件。同時,為改變民生熱點問題事后被動處置局面,踐行“源頭治理”理念,以餐飲業前置引導、事中事后全程監管為試點,探索出了可復制的“全過程管理”太倉樣本,制定新增餐飲前置服務機制,成功引導了601家新開餐飲店鋪規范開店,將后端執法變為前端服務,解決了“放管服”中“放”與“管服”的銜接難題,補齊了“放管服”后部門管理的“短板”。

(五)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保障社會公眾合法權益

1. 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制定印發《太倉市政府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程序規定》,完善八項機制提升行政復議辦案質量,進一步規范行政復議審理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全市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54 件,涉及全市 6個區鎮和13 個市級機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內容包括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強制、投訴舉報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等。加大行政復議糾錯力度,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立案受理123件,審結 122件(含上年結轉案件5件),直接糾錯5件,直接糾錯率4.1%。8件行政復議案件通過聽證方式進行審理,聽證率占受理案件總數的6.5%,充分保障了當事人陳述權、知情權。堅持“陽光復議”,做到行政復議決定書100%向社會公開。發揮行政復議監督作用,針對鄉鎮執法文書送達過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制發行政復議建議書,對該問題進行指導,進一步規范相關部門的行政執法行為。

2. 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2019年度,以我市各級行政機關為被告的新立行政訴訟一審案件共有73件,已審結54件, 19件尚在審理中。審結案件中,駁回訴訟請求30件,駁回起訴6件,撤訴11件,按撤訴處理3件,撤銷3件,確認違法1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保持100%。行政應訴案件涉及全市6個區鎮及 16個市級機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內容包括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許可、政府信息公開等。認真落實涉訴行政執法案件跟蹤查糾機制,共收到17個涉訴單位的123次案件報備,涉及行政復議、訴訟案件72件。通過個案報告、季度報告等形式,通報全市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基本情況,及時抄送監察、編制、人社等部門。

二、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能力

1. 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市政府組織召開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全面啟動法治政府示范縣(市、區)創建,目標任務分解到19個相關部門。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化、規范化,組織開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7次。72名新任領導干部參加任前學法用法知識測試,進一步促進法治思維養成。

2. 夯實法治基礎。根據法治太倉、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要求,結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把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內容納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內容。制定出臺相應的考核辦法,作為統攬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總抓手,明確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考核方式,全面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年中、年末一年兩次定期對各區鎮以及部分機關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督查考核。聽取和采用第三方外部評議意見,切實把提升群眾的滿意度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夯實法治基礎。

3. 加強法治宣傳。加強與主流媒體的聯系,充分利用網絡、報紙、廣播電視等宣傳手段,采取案例示范、政策解讀、亮點宣傳等形式,及時回應群眾最關心的社會熱點問題。開通法治郵路,全面開展普法宣傳,在太倉日報、電視臺等推出系列專題報道,并通過太倉普法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廣泛宣傳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重要舉措、典型做法,提高群眾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知曉度和滿意度。

三、明年工作打算

回顧過去一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機構人員力量薄弱、各地發展不均衡、執法職能不清晰、執法監督偏疲軟等問題,有待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進。2020年,太倉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將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蘇州市委、市政府和太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進各領域改革,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健全依法行政監督體系,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高質量高標準完成《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各項任務,為建設太倉兩地兩城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著力在以下幾個方面推動工作:

(一)以全面依法治市為總攬,形成一體推進的工作合力。深化法治議事協調機構建設,構建上下貫通、協同高效的組織體系,把黨領導下的全面依法治國方略,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貫穿依法制規、行政執法、司法公正、學法普法各環節。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推動各地成立法治議事協調機構,同步加強區鎮法治政府建設。

(二)以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市、區)創建為目標,提升政府依法履職能力水平。對標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市、區)創建指標,查漏補缺,加快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探索各類綜合執法改革,建立健全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提高執法水平,提升執法效能。

(三)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抓手,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必要的證明,推進“告知承諾制”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全面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步伐,全力提高行政服務質量。

(四)以完善重大決策機制為規范,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與利害關系人充分溝通,及時反饋采納意見情況,增強公眾參與實效。完善公眾參與的利益表達機制,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表達權,搭建平臺,暢通渠道,保證公眾的有效參與。

(五)以加強執法與審判良性互動為平臺,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堅持依法行政,在違章搭建、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環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重點領域,與司法機關加強溝通,以司法審判為指引,指導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加大涉訴敗訴案件的跟蹤查糾,發揮法律援助職能,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推進執法、司法等重要環節的互聯貫通,倒逼政府依法行政。

(六)以培育公民正確法治觀為重點,營造法治社會建設氛圍。突出重點對象法治宣傳教育,重點抓好領導干部、公務員學法用法。加強立法、執法、司法、普法專家隊伍儲備,培養造就高素質法治人才和后備力量。運用各類媒介,教育引導群眾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加強誠信體系建設,使誠實守信、尚法守規成為全體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七)以做亮法治品牌為動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打造“智慧法務”為抓手,推行“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為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實踐貢獻更多的太倉經驗。做亮“政社互動”品牌,形成以法治為保障、以自治為根本、以共治為基礎的“政社互動”特色,突出“參與、民主、協商、包容、合作”的現代治理理念,促進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依法防范風險、化解矛盾、維護權益,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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