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續做好創建文明典范城市相關工作;
2、完成2022年度增減掛鉤、三優三保、占補平衡項目入庫工作;
3、做好2022年自然資源督察相關工作;
4、做好2021年耕地保護督察等違法違規用地整改銷號工作;
5、提請市政府出臺《太倉市集體建設用地撥用暫行管理辦法》;
6、提請市政府出臺《關于規范太倉市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細則》;
7、做好經營性用地掛牌上市工作;
8、做好長江濕地新增保護小區相關規劃工作;
9、組織做好市總林長巡林工作;
10、做好二十大安全、穩控等工作。
1、持續做好創建文明典范城市相關工作;
2、完成2022年度增減掛鉤、三優三保、占補平衡項目入庫工作;
3、做好2022年自然資源督察相關工作;
4、做好2021年耕地保護督察等違法違規用地整改銷號工作;
5、提請市政府出臺《太倉市集體建設用地撥用暫行管理辦法》;
6、提請市政府出臺《關于規范太倉市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細則》;
7、做好經營性用地掛牌上市工作;
8、做好長江濕地新增保護小區相關規劃工作;
9、組織做好市總林長巡林工作;
10、做好二十大安全、穩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