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經研究決定:
陸峰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導員;
何振同志任市公安局金倉湖派出所所長;
邢進同志任市公安局科教新城派出所教導員;
浦志國同志任市公安局金浪派出所教導員;
張曉峰同志任市公安局璜涇派出所教導員;
錢凌霄同志任市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教導員;
周丹同志任市公安局岳王派出所所長;
馬良同志任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教導員。
以上同志均為試用任職,試用期一年。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抄送: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3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