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經研究決定:
曹靜同志任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員。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抄送: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2月22日印發
太政人15號(曹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