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發揮基層力量,強化動態管理。運用村居一線優勢,在日常管理中將申請人申請與村居主動發現相結合,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及時納入保障。對在冊救助對象每月動態管理、每年定期復核,嚴格落實長期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確保陽光透明。
二是匯聚部門力量,用好多方數據。借助低收入家庭幫扶綜合信息平臺,與殯儀館對接殯葬數據,實時比對救助人員死亡信息,核準后及時調整,確保應退盡退。與殘聯密切溝通,對殘疾情況變化、殘疾證注銷等情況,及時掌握,動態調整。與人社、醫保等多部門聯動,不定期開展各類比對工作,有效做到救助對象的精準識別。
三是吸引社會力量,豐富幫扶層次。不斷完善社會救助主動發現機制,最大范圍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服務。社會組織通過實地走訪,及時發現困難家庭個性化需求,重點切入,“對癥下藥”,精準幫扶,提高困難群眾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