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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六批)

來源: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發布時間:2022-04-20 08:48瀏覽量:字體: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六    2022420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污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64 D2JS202204090046 蘇州市太倉市大慶錦繡新城旁,滬蓉高速道路交通噪音擾民,目前規劃拓寬,環評要求拓寬施工前需安裝相應隔音設置,仍未安裝到位。相關部門4月1日現場測量噪聲,因疫情原因,車流量少于平時90%,無法反映真實情況。 蘇州市太倉市 噪音 受疫情影響,大慶錦繡新城小區封控、管控,無法進行實地調查。3月30日,太倉市收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交辦第五批D2JS202203290078信訪件,迅速組織開展核查。
1.反映的“錦秀新城小區”全稱為大慶錦繡新城小區,該小區位于太倉市婁東街道濱河路1號,共6266戶,項目建設、驗收手續完備。大慶錦繡新城小區東側邊界距滬武高速公路直線距離為58米至107米不等。
2.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分別于3月30日22時和3月31日10時在大慶錦繡新城小區距離滬武高速公路最近的雍景苑4幢2樓東側、翠庭苑19幢東北角、翠庭苑23幢6樓東側三個點位進行噪聲監測,監測結果晝間分別為62dB(A)、60dB(A)、62dB(A);夜間分別為61dB(A)、59dB(A)、62dB(A),晝、夜間噪聲監測值超出《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表1(2類)標準限值要求。
3.查閱《滬武高速公路太倉至常州段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含聲環境、生態環境影響專項評價)中未提及要求在拓寬施工前需安裝相應隔音設施,且大慶錦繡新城小區東側介于現狀滬武高速K0+100至K0+720樁號間,已建設4m高隔音屏約670米,現場檢查維護完好。
4.2022年3月30日、31日監測與2020年10月22日監測對比,此次疫情監測期間,晝間大型車輛流量約為疫情前的49%,夜間大型車輛流量約為疫情前的75%;晝間中小型車輛流量約為疫情前的5%;夜間中小型車輛流量約為疫情前的6%。2020年10月22日的噪聲監測報告顯示,當時在大慶錦繡新城小區的雍景苑12幢東側、翠庭苑19幢東側、翠庭苑23幢二樓三個點位進行噪聲監測,監測結果晝間分別為62dB(A)、63dB(A)、63dB(A);夜間分別為60dB(A)、61dB(A)、62dB(A),與此次2022年3月30日、31日監測結果相比晝間高出1至2dB(A),夜間基本相同。而本次擴建工程的降噪方案是根據滬武高速擴建后正常情況下的車流量預測值來進行編制的。
部分屬實 1.江蘇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已計劃在對滬武高速太倉至常州段進行擴建工程時一并解決該段高速公路對大慶錦繡新城高層住宅的噪聲影響,并專門制訂了《滬武高速公路太倉至常州段擴建工程太倉大慶錦繡新城段綜合降噪方案》。該方案采取更高標準、更嚴格的降噪措施,從聲屏障、低噪聲橋梁伸縮縫、減震吸聲型降噪路面三個方面實施,目前降噪設計工作正在進行中,共設置聲屏障724米,其中半封閉聲屏障372延米,7m高聲屏障218延米,5.5m高聲屏障134延米。一旦實施預計晝夜間降噪效果良好,可降低滬武高速公路交通噪聲對高層住宅樓的影響。該工程計劃今年下半年開始啟動。
2.太倉高新區管委會及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將全過程監督該方案的設計、施工、驗收,確保符合國家有關聲環境質量標準。太倉高新區管委會加強與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溝通,在建設期間采取低噪聲機械和施工方式、相應路段設置圍擋和減速禁鳴標志、物料進行遮蓋及灑水抑塵、禁止夜間從事高噪聲施工作業和物料運輸等措施,盡量減少對周邊區域的噪聲和揚塵影響,并督促江蘇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加強對該段高速公路的日常巡查及維護。太倉婁東街道辦負責做好擴建工程施工及運營期內施工方和運營方的溝通協調工作,及時反饋小區居民訴求,同時做好群眾的解釋溝通工作,共同支持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82 X2JS202204090009 蘇州市太倉市雙鳳鎮蘢悅蘭庭,小區北側小河駁岸上搭建六七百平違建,用于家禽屠宰,無環保處理設施,每晚22時至次日凌晨5時宰雞,污水直排下水道,噪音、臭氣嚴重擾民。 蘇州市太倉市 水,噪音,大氣 2022年4月10日晚間23時及4月11日上午,雙鳳鎮政府組織開展信訪核查。
1.反映的家禽屠宰點為集貿市場南側的季永中毛雞鋪,現場檢查時,該經營戶處于停業狀態。現場查勘該店鋪面積約為200平方米左右,該處商鋪房屋作為當時集貿市場的配套用房無任何報批手續,且位于集貿市場土地紅線以外。
2.季永中毛雞鋪于2009年6月開始在此集貿市場經營活禽宰殺業務,店內主要廢水為店鋪及場地的沖洗水,均流入集貿市場內設置的污水管道后接入雙鳳污水處理廠。2021年6月,雙鳳鎮經濟發展局因其不具有屠宰資格證已要求其停止活禽宰殺,該經營戶只從事活禽和凈肉雞銷售。經進一步了解,由于太倉市疫情期間禁止活禽交易及物流管控,季永中毛雞鋪目前只從事凈肉雞銷售。
3.現場檢查時該鋪面暫停營業,店內未發現污染治理設施。因從事凈肉雞銷售,現場存在少許異味。商鋪污水管網設施完善,廢水均經污水管道接管至雙鳳污水處理廠,未發現集貿市場內其他店鋪活雞宰殺,店鋪南側河道水質正常。
部分屬實 1.太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強對該經營戶的監管力度,嚴禁其從事活禽宰殺行為。
2.針對其目前從事的凈肉雞銷售行為,太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店鋪加強店內衛生管理,要求其增加對店鋪的消殺工作,減少店內異味,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3.針對該處房屋未履行報批手續的問題,疫情緩和后立即按流程啟動認定手續,待認定結果出具后再作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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