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太倉市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現將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應認真閱讀《太倉市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諾書》(附件,以下簡稱《考生承諾書》)并嚴格按照要求執行,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申領“蘇康碼”并每日進行健康申報。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請于資格復審(面試)前2天16時前將證明材料通過郵件方式發送到市人社局事業科(郵箱:tcrsjgs@163.com)。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的考生,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經筆試后進入面試的人員。
2、資格復審時間:2020年7月30日—8月1日,9:00—16:00,資格復審地點: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柳州路38號)。經成績查詢進入面試人員,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程序:因防疫要求,須考生本人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須網上閱讀并打印《考生承諾書》簽字確認后遞交資格復審人員,還須提供網上報名時所要求上傳的所有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
4、資格復審注意事項和要求:
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當出示:
①本人身份證;
②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③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2020年畢業并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還須出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報考承諾書》。
⑵擇業期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及擇業期內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應當出示:
①本人身份證;
②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③學歷(學位)證書;
④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
⑤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報考承諾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⑶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應當出示:
①本人身份證;
②學歷(學位)證書及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③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④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報考承諾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⑷其他人員應當出示:
①本人身份證;
②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③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用勞動合同或打印的養老保險繳費清單代為證明。除《招聘公告》明確規定外,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戶籍、職稱、英語、計算機等資格須于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資格復審材料截止時間在資格復審日期之后的,由考生在資格復審現場填寫相關承諾書,并在截止時間前主動提供相應材料,屆時無法提供者視為自動放棄。
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和在太倉市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和工作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太倉市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另須出示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大學生村官還須出具服務地所屬縣(市、區)組織部門的相關證明。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經招聘單位報人社部門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為2020年8月15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費:100元/人,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20年7月30日9:00-8月2日16: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面試通知書》于2020年8月12日9:00開放網上打印。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以《招聘公告》為準。咨詢電話:0512-53518616、53534846
特此公告。
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