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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倉市教育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通告

來源:太倉市教育局發布時間:2021-04-09 12:02瀏覽量:字體: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現將太倉市教育局2021年依法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流程

(一)網上申請。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注冊申請(具體操作參照見附件1)。

(二)體檢。申請人應按受理認定機構的要求,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現場確認。網上報名結束、體檢合格后,申請人須按確認點規定的時間到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通知將在太倉市教育信息網(http://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欄發布)。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或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四)資格認定。受理認定機構作出認定結果。

(五)證書發放。認定機構領取空白資格證后根據認定結果打印證書、發放證書。

備注:太倉教育信息網(http://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欄將公布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全部信息(包括現場確認通知、體檢批次、現場確認批次、認定結果及證書發放通知等),請申請者及時關注,不再另行告知。

二、認定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市教育局受理本轄區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報名。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在蘇州市教育局報名點報名。

三、認定對象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人員,均屬于我市教師資格證認定對象:

(一)具有太倉市戶籍;

(二)持有有效期內且居住地為太倉市的居住證;

(三)在太倉市普通高校(含分校區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大學生;

(四)駐太倉市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五)居住地為太倉市,并持有當地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或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并在太倉市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四、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特別提示1:上述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結業證”、“肄業證”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特別提示2: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于畢業前的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五)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

特別提示1: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只能免試申請與所學專業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

特別提示2:參加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高校的2021屆相關專業畢業生(以下簡稱“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

五、認定時間

(一)網上申請

2021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上半年報名時間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日系統維護、暫停報名),下半年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23日至9月6日。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生網上報名開始時間為5月18日。

(二)現場確認

6月28日至7月2日分批次進行,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地點:太倉市青少年活動中心一樓大廳(太倉市東倉南路98號)。

特別提示:6月25日下午17:00前,現場確認批次安排在太倉市教育信息網通知公告欄公布,請各申請人務必按照對應的時間前往現場進行確認。

六、網上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網報時段內7:00~24:00登錄報名。具體操作見用戶手冊V1.0(申請人)(附件1),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注意: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照片不清晰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憑已經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考生,在“是否應屆畢業生”這一欄選“否”,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注意: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照片不清晰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4)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注意: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照片不清晰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注意: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照片不清晰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6)上半年申請認定的應屆畢業生,如果憑畢業時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在“是否應屆畢業生”這一欄選“是(在校最后一學期)”,并點擊“同步學籍”按鈕,獲取學籍信息。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二)報名

在我省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注意: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照片不清晰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后,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七、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申請人在現場確認前,準備好以下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以下任一種戶籍證明或居住證等材料。

1.在戶籍地申請的,提供戶籍為太倉市的《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申請人如為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

2.在居住地申請的,提供居住地為太倉市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3.在太倉市普通高校就讀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其中,2021屆應屆畢業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或畢業證書原件作為應屆畢業生身份證明;

4.駐太倉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太倉市居住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太倉市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省簽發的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需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免影響認定。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供。

普通話測試成績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太倉市普通話測試站聯系電話:53543029。如需參加普通話測試,可咨詢報名參加普通話測試事宜。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參與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同時提供以下兩種材料:

1.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

2.以下任一種證明材料:

①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②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③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④《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⑤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公章)。

⑥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應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港澳臺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聯系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證書照片。

照片用于制作證書,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須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具體尺寸25mm×35mm(寬×高),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

特別提示: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八)體檢表。

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分為幼兒園申請人用和非幼兒園申請人用兩種(見附件2、附件3)。申請人請按教師資格體檢通知完成體檢。體檢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

特別提示1:今年體檢分批次進行、申請人按照確定的批次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特別提示2:2021年已經參加蘇州大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申請人,可在本次認定時免予重復檢查,現場確認時提供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后的體檢合格證明(證明由教育行政部門開具)。上半年的體檢結論不能用于下半年(下次)的認定,體檢結論當次有效。

八、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現場確認和參加體檢。

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四)咨詢電話:0512-53531169,郵箱645578004@qq.com。

1.用戶手冊V1.0(申請人)

2.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A4紙正反打印_非幼兒園申請人用)

3.江蘇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A4紙正反打印_幼兒園申請人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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