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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太倉市人民政府發布時間:2021-07-13 16:10瀏覽量:字體:

為適應文化體育和旅游事業發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有關規定,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7月21日至2003年7月13日期間出生)。

5.《招聘崗位表》資格條件中“專業要求”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6.報考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郵箱報名的形式,考生將報名要求中的相關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tcwhg66@163.com),聯系電話:0512—53522802。

2.報名時間:2021年7月13日—7月21日。

3.報名要求:填寫《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2021年應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必須提供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掃描件。國(境)外同期人員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證明掃描件。

4.資格初審: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以電話形式通知報考人員,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名單報送市人社局備案后組織相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專業考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相關事項

1.本次招聘設定開考比例為1:3,資格初審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專業考試

1.考試內容。專業考試分為兩部分,音樂作品評分及專業能力現場測試。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提交本人2部原創音樂作品(包含音頻和樂譜),其中1部須為管弦樂隊或交響合唱作品,在7月26日16:00前發送至指定郵箱(tcwhg@163.com),具體作品格式要求以電話通知為準。專業考試評委根據考生提供的音樂作品進行打分,根據分數從高到低,按計劃錄用人數6倍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能力現場測試的人選,不足1:6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現場測試成績為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2.專業能力現場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大型音樂作品創作和理解分析能力,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專業考試通知書》。考生應攜帶《專業考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在專業能力現場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現場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4.專業考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dbaishtiaq.com)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進入面試環節人員,攜帶有關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程序。考生到指定地點(另行通知)報到,并持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及全部獲獎證書等原件進行資格復審,所有證明材料必須與報名信息相符。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七、面試

1.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是:專業能力現場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3.面試結束當天,在考點張榜公布成績、排名及進入情況。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攜帶2寸照片一張,領取《體檢通知》并填寫體檢表。

八、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專業能力現場測試成績分高者)。

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具體體檢時間、地點以《體檢通知》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九、考察

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在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

政審合格后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dbaishtiaq.com)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錄取人員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報到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復審)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復審點)參加考試(復審)。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dbaishtiaq.com)的相關公告,并對我市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第四派駐紀檢監察組 0512-53890063。

十三、本《公告》由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負責解釋。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2—53522802。

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 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

附件2 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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