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光臨太倉市政府門戶!| 用戶中心
智能問答|無障礙瀏覽|繁體版|English
當前位置: 首頁 > 政民互動 > 重大決策預公開/政策文件意見征集

關于征求《太倉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意見的公告

來源: 太倉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 2022-03-07 17:06 瀏覽量:字體:

規范加強太倉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根據《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等相關要求,現將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請于2022322日前反饋至太倉市財政局經貿科(地址:太倉市行政中心6號樓6B1804,郵編:215400,電話:0512-53537925)

太倉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第一章 

第一條規范加強太倉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納入管理范圍的專項資金包括中央、省級及市級財政下達的專項資金,專項用于支持我市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資金。

專項資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點、體現公益、精準施策、結果導向”的原則。

第二章管理職責

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和市生態環境局共同管理

(一)市財政局負責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安排和資金分配,會同市生態環境局撥付下達專項資金;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對專項資金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配合市財政局制定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提出專項資金分配建議,受理相關單位專項資金使用申請、牽頭組織對申請主體、申報材料的真實、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組織對重大項目的專家評審;調度資金執行進度及項目實施情況;具體實施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區、鎮財政部門、生態環境部門依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具體落實資金管理、項目實施管理、資金執行進度及項目實施情況報送、監督管理、績效管理等責任。

第六條項目單位負責項目申報、實施,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項目資金執行進度及項目實施情況報送、竣工驗收、績效管理、監督檢查和審計等工作,并對項目申報、實施的真實性、可行性、合規性和完整性負責。

章 支持范圍

按照國家和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政策和規劃,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公益性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等重大項目,主要包括:

(一)水生態環境保護。包括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入河(江、湖、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水質較好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農村黑臭水體整治企業水污染防治設施提標改造、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畜禽養殖等農業面源整治等。

)大氣污染防治。包括鍋爐及工業爐窯綜合整治、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項目、清潔能源的推廣與使用、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工業煙粉塵治理、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有機廢氣設施設備補助、涉VOCs企業排查評估、揮發性有機物LDAR抽查評估、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抽查評估、儲罐排查評估等、移動源污染治理(機動車尾氣遙測設備運維、高排放機動車淘汰補助、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上牌、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抽檢、道路揚塵控制走航監測等)、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碳排放強度調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編制、重點污染源排放調查)、大氣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建設等。

(三)土壤污染防治。包括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監測評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土壤污染修復治理、危廢規范化處置、重金屬污染防治等

(四)輻射污染防治。包括電磁輻射、核輻射污染防治、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等。

)生態文明示范建設。包括生態保護修復、生物多樣性調查保護、生態文明創建獎補、生態環境文明科普、實踐基地建設等

生態環境能力建設。包括本級環境監管監測監控、執法、應急能力建設及運維、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生態環境科研課題研究、生態環境相關的規劃、評估、咨詢等。

(七)國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項

專項資金不支持范圍:

(一)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及其下屬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以及樓堂館所建設。

(二)城鎮生活污水為主要處置對象的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三)景觀、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機征地拆遷補償等與生態環境保護不直接相關的項目。

章 資金使用與管理

專項資金資金采用“項目法”分配。

專項資金撥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規定辦理。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原則上不得變更項目內容和資金用途。確需變更的,應會同財政部門上報市政府批準后變更。

章 項目申報與審核

第十本級財政資金補助項目申報以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聯合下達的文件為準,符合條件的項目實施單位按文件要求填報相關材料并經所在鎮(區)環保部門初步審核后,報市生態環境局進行審,經審通過后,由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聯合下發資金撥付文件

第十  中央、省級專項資金的項目申報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實施,實行項目庫管理。

中央、省級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實行信用承諾制。項目單位要對自身信用狀況、申報材料真實性以及違約責任負責。在專項資金申報、評審、績效管理等有關工作中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當履行規定程序,獨立客觀發表意見,對報告的真實性負責。生態環境部門對項目入庫、項目實施進度、竣工驗收、績效評價、項目總投資及分年度資金需求等進行全過程信息管理,并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合規性等進行實質性審;財政部門主要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等進行程序性審

第十四條生態環境部門不得以項目的全部或部分相同建設內容重復申請使用本專項資金或其他市級專項資金。

第十五條年初預算安排的項目,原則上當年內完成。生態環境部門應在收到下達的項目任務及資金計劃的通知后,按照支出進度的考核要求,開展項目建設;項目完成后,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照項目合同規定,及時規范組織項目驗收。

章 監督和績效管理

第十財政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做好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績效監控和結果應用等工作。

第十財政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應健全監管機制,對項目前期工作、資金落實和使用、信息公開、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項目考核

第十八條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對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進行監控。預算支出績效運行與設定績效目標發生偏離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情況嚴重的,應當調整、暫緩或者停止該項目的執行,并將監控結果及時報市財政局。

第十九條財政部門對市級下達的專項資金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編制、管理情況和績效等實施跟蹤監督。

第二十條財政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項資金績效管理成果和財政監督結果的應用,作為政策調整、預算安排和完善預算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一條財政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對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和支出活動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收回資金,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條例》等給予處理和處罰,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生態環境局紀檢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法性進行監督檢查。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在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中有違紀違法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嚴重職務違法犯罪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法處置。

章 附

二十四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二十五本辦法自   日起施行。《太倉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太財規〔2017〕2號)同時廢止。

《太倉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起草說明

相關文件

網友留言

截止時間: 2022-03-22
點擊換驗證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打印此頁關閉窗口
彩88-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