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太倉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位于古松弄地塊改造工程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53199.8㎡土地使用權(具體范圍見示意圖)。
該范圍內已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使用權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不動產權證到我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逾期,太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依法直接辦理注銷登記,注銷相關不動產權證書。
特此公告。
太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