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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局突擊檢查城區部分零售藥店執業藥師掛證

來源: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時間:2019-03-22 10:57瀏覽量:字體:

針對3.15曝光的部分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掛證及藥師不在崗時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現象,太倉市市場監管局采用雙隨機的方法對城區10家零售藥店開展了突擊檢查。檢查發現,3家單體藥店的執業藥師不在崗,且違規銷售了處方藥,檢查人員當即對這3家單位做出了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和《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中明確指出,零售藥店主要管理者具備執業藥師資格、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執業藥師人證分離,會導致極大的用藥安全隱患。藥品未經藥師的用藥審核、用藥指導就銷售給了患者,容易導致患者買錯藥、用錯劑量、抗生素濫用等不合理用藥的事故,甚至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

目前,太倉所有零售藥店配備的執業藥師均通過嚴格的資格審查,同時要求提交社保繳納證明、勞動合同和在職在崗履職承諾書,但是由于執業藥師缺口大、企業為了降低運營成本,仍然有部分零售企業聘請外地的執業藥師進行掛證。

下一步,我們將通過進一步篩查執業藥師社保繳費記錄,加大藥師在崗履職情況的檢查力度。同時,曝光掛證藥師和掛靠的企業名單,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提高公眾參與度。對于執業藥師不在崗銷售處方藥的零售企業我們將依法嚴肅處理,采取約談、收回GSP認證證書等風險控制措施進一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遏制“掛證”行為,促進執業藥師隊伍健康發展,提高藥學服務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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