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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320517308405號地塊商住用房項目 “8.19”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來源:安監局發布時間:2019-12-23 09:50瀏覽量:字體:

2019年8月19日17時30分許,位于太倉市瀏河鎮的由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320517308405號地塊商住用房項目工地上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發生后,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規定,太倉市應急管理局受市政府委托牽頭成立了由監察委、公安局、住建局、瀏河鎮政府、應急局、總工會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的新建320517308405號地塊商住用房項目“8.19”高處墜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組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調查、取證和分析,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況

㈠事故相關單位名稱: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㈡事故發生時間:2019年8月19日17時30分許

㈢事故發生地點:新建320517308405號地塊商住用房項目主體及配套建設工程工地1號樓北側懸挑腳手架

㈣事故類別:高處墜落

㈤事故等級:一般事故

㈥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5萬元(賠償金)

㈦死亡人員概況

姓名

年齡

性別

傷亡

情況

籍貫

身份證號碼

胡先弼

35

死亡

湖北省麻城市

421181********8018

二、事故相關單位

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海門市獅山路131號,法定代表人:黃裕輝;注冊資本:124,243.6萬元;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8日;經營范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以上范圍憑資質經營);承包境外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內國際招標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向境外派遣各類勞務人員(不含海員);建筑材料銷售;機具租賃;建筑節能技術開發與設計;建筑施工技術開發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園林養護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地址:蘇州市吳中經濟開發區越溪鎮越城東路,法定代表人: 朱瑞峰;注冊資本:2,000萬元;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0日;經營范圍:建筑勞務分包;銷售建筑材料、機械設備;建筑設備租賃;腳手架搭建工程的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該項目建設單位:太倉恒泰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總包單位: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單位: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太倉市正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將新建320517308405號地塊商住用房項目發包給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雙方簽有腳手架搭拆專業分包合同。

三、當地監管部門履職情況

該事故屬于建筑安全事故,監管部門為太倉市瀏河鎮建設局,太倉市瀏河鎮建設局與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簽訂了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2019年3月29日,瀏河鎮組織召開了瀏河鎮建設與燃氣領域復工安全生產工作會議。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瀏河鎮建設局針對該項目共計開展安全生產檢查18次,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18份,共計78條整改通知,經復查收到18份完成整改報告書,完成了78條整改。

四、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情況

2019年8月19日17時20分許,位于太倉市瀏河鎮鄭和大街由太倉恒泰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新建320517308405號地塊商住用房項目主體及配套建設工程工地1號樓北側懸挑腳手架,架子工胡先弼鋪設完鋼竹片后,從腳手架攀爬下樓時不慎跌落至二層陽臺板(墜落高度約10米),造成胡先弼受重傷,之后由120救護車送至瀏河人民醫院搶救,18時許,經搶救無效死亡。

五、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

經詢問了解,在1號樓北側懸挑腳手架進行施工作業的有架子工胡先弼和王言鑄兩人,胡先弼位于1號樓東北側鋪鋼竹片,王言鑄位于1號樓西北側鋪鋼竹片,事發前王言鑄曾與胡先弼交流說即將下班,王言鑄鋪設了幾塊鋼竹片后,看到胡先弼不在平臺上,已經墜落至二層陽臺板水泥地上,人處于趴著狀態,腳搭在旁邊的鋼筋上,手臂在身體兩側,手臂、臉上、身體均有擦傷痕跡。據架子工負責人周發恒所述,架子工在作業完成后應從爬梯下樓。根據現場照片顯示,事發前胡先弼已將1號樓中部東北側的鋼竹片鋪設完成,且上下爬梯處于1號樓南側塔吊處附近,胡先弼作業位置處于1號樓北側中部,胡先弼正常下班下樓需從1號樓北側中部沿著1號樓外側搭設的架子平臺行至1號樓南側塔吊附近爬梯處下樓。再根據胡先弼掉落位置分析判斷,事故原因為胡先弼完成鋪設作業后,準備下班下樓時,未行至爬梯處下樓,直接從腳手架攀爬下樓過程中發生墜落。

經調查,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分包單位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員工胡先弼等人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對胡先弼等人所從事的工種進行了安全技術交底。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太倉市正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對新建320517308405號地塊商住用房項目開展了安全檢查,并對檢查情況進行了書面記錄。作為分包單位,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對胡先弼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㈠事故直接原因

胡先弼安全意識淡薄,完成鋪設作業后,未從爬梯下樓,從腳手架攀爬下樓過程中不慎墜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㈡事故間接原因

1、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及時發現并消除作業人員違章作業的事故隱患。

2、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督促作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㈢事故性質

事故調查組經調查分析認定:新建320517308405號地塊商住用房項目“8.19”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六、事故責任分析和對責任人、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㈠胡先弼安全意識淡薄,完成鋪設作業后,未行至1號樓南側上下爬梯處下樓,直接從腳手架攀爬下樓導致墜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鑒于胡先弼已死亡,免于追究其相關責任。

㈡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督促作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建議太倉市應急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對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實施行政處罰。

㈢鄧水林,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現場負責人,未及時發現并消除作業人員違章作業的事故隱患。建議太倉市應急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對鄧水林實施行政處罰。

㈣要求企業做好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對職工做好安全普及教育工作。

㈤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必須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報事故調查組備案。

七、整改要求

㈠事故發生后,太倉市住建局責令太倉恒泰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新建320517308405號地塊商住用房項目主體及配套建設工程立即全面停工整改;責令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報事故調查組備案。

㈡作為分包方,蘇州允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進行排查施工現場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佩戴情況,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㈢作為總包方,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對分包方的安全督促,要求分包方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現場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防范事故的發生。

㈣屬地政府職能部門應舉一反三,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防范事故的發生,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注:本文當事人身份證號碼已做去標識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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