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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太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

發布時間:2022-03-28 12:56瀏覽量:字體:

部門名稱

太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部門負責人

萬芬奇

辦公電話

0512-53577599

辦公地址

太倉市縣府東街99號6號樓

辦公時間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機構職能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蘇州市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市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組織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有關規范性文件。

(二)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指導和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

(四)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安排市級有關財政性專項建設資金。協調推進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并推動落實全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五)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市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市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參與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組織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六)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計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能源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能源行業相關標準,監測能源發展狀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和總量平衡的建議。

(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管理權限內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九)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牽頭推進實施全市“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十)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蘇州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管理全市糧食、肉類等儲備。負責本市儲備糧、儲備物資的行政管理。組織實施全市儲備糧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監測糧食和重要儲備物資供求變化并預測預警,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有關設施投資項目,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貫徹執行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負責對管理的糧食和物資儲備、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業務檢查。負責儲備糧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組織實施全市政策性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一)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和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協調本市與其它地區的經濟協作,負責全市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宣傳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依法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保護工作(不含城鎮燃氣);監督、指導電力行業(含電力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全市電網運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指導糧食流通、加工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負責文電運轉、會議組織、檔案管理、保密機要、行政經費、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秘書事務、行政事務和政務信息、信訪、督辦、審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本委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助做好有關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二)綜合計劃科。研究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全市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并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形勢,統籌組織開展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議;研究總量平衡,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宏觀調控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并開展相關工作;提出經濟安全相關政策建議;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承擔政府工作任務的組織推進工作;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并提出相關建議。

(三)改革和社會發展科。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并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組織指導小城鎮綜合改革、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協調和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與發展;協同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化完善工作;指導和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綜合提出并協調實施全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年度評估和形勢分析;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全市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并協調實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協調指導全市產教融合等工作;統籌推進全市富民增收工作,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有關規劃、計劃;提出并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政府實事項目的組織推進工作;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承擔市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和市富民增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宏觀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任務計劃和政策措施;統籌各領域重大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布局;貫徹落實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編制市級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協調指導重大項目培育、論證等相關工作;監測分析全市重大項目建設實施情況,負責全市重大項目協調推進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儲備制度;編制市政府年度投資項目計劃,參與協調市政府各類投資資金使用、資金年度規模和投向;負責審核轉報政府建設類和城建環保建設類項目以及相應的中央補助資金安排;負責相關政府投資及補助項目的竣工驗收,對政府出融資重大建設項目開展后評價工作;指導協調推進項目建設管理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貫徹落實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根據職責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全市工程咨詢業發展;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重大政策;監測研判國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狀況并提出對策建議;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全市外資銀行年度中長期外債額度的審核轉報;負責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初審;指導開展境外投資,根據職責分工管理境外投資項目;統籌落實國家和省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研究提出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問題和年度工作安排;協調長江經濟帶跨地區跨部門重大事項,督促檢查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承擔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能源與資源環境科。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建議,擬訂能源及專項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煤電油氣等生產要素的協調;承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的發展;承擔農網改造相關工作;承擔能源方面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負責電力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擬訂煤電、天然氣發電、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電網(智能電網)發展的投資計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組織推進天然氣儲氣設施規劃建設;承擔油氣體制改革有關工作;主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工作;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并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協調環境保護與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循環經濟等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承擔市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電力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糧食和物資儲備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管理權限內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組織編制糧食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政策,擬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糧收購、銷售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及倉儲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健全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物資儲備規劃、計劃的建議,組織實施應急、救災等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指導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并開展相關的宣傳、教育、培訓等;組織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擬訂有關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組織對糧食和物資儲備購銷活動、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的業務檢查,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承擔糧油市場監測預警、糧食流通統計、物資儲備統計、糧油倉儲與工業統計工作。

(七)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科。統籌推進落實國家、省長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戰略;組織全市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組織開展重大試點示范;負責開展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提出并研究融入長三角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各專項交通規劃及年度建設投資計劃與全市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協調長三角一體化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進產業協同發展,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承擔市推進長三角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推進“融入上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經濟協作科(“一帶一路”發展科)。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戰略,研究提出全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政策建議;統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重大事項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和年度工作計劃安排;承擔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和重點境外園區建設的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市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承擔本市對口支援地區支援業務工作指導,按分工編制實施相關規劃,統籌協調支援項目資金安排;落實本市參與國家西部開發和國務院扶貧辦相關工作,牽頭負責東西部扶貧協作年度任務完成和督查考核工作;承擔對口合作地區有關工作的計劃制定、組織協調、年度評估相關政策措施的擬訂落實;統籌協調本市南北掛鉤工作及與其他地區的經濟合作;承擔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對口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產業發展科。綜合分析和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經濟的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和協調實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統籌工業發展規劃和全市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并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范工程;統籌推進全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協調推進大數據等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包括畜牧業、漁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農口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參與審核農口重大項目;組織編制全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統籌重要商品總量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劃;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重大事項;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裝備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服務業科。擬訂并協調實施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制定促進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和評價考核服務業運行,綜合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快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協調推動總部經濟和重點服務業企業的培育;推動服務業品牌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承擔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信用建設科。負責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擬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制度和文件;指導和協調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推進信用信息歸集和交換共享;承擔信用服務市場的培育發展;負責市自然人信用管理工作;指導信用知識教育、宣傳等工作;承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價格管理科。組織擬訂重大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落實價格調節基金等價格調控措施;擬訂重要價格管理制度;承擔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擬訂和實施工作;擬訂重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工業品、農產品、交通運輸、房地產等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實施工作;擬訂重要工業品、交通運輸等價格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標準,擬訂并組織實施涉農價格管理政策;負責工農產品價格動態監測、分析、公布和匯總上報工作;組織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承擔本級定價權限范圍內的成本監審和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成本監審工作。

(十三)人事法規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出國(境)管理和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和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和法治機關建設工作;承擔本部門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核工作、報備相關工作;根據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并限時辦結。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45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總工程師1名;市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辦公室副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28名,其中正股職1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股職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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