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鎮街道 |
太倉市浮橋鎮 |
鎮 長 |
陳 穎 |
辦公電話 |
0512-53700603 |
辦公地址 |
太倉市浮橋鎮北環路12號 |
辦公時間 |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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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轄區內黨務、政務和機關日常事務。 (二)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加強黨對轄區內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做好干部工作,負責宣傳、統戰、工青婦等工作。加強意識形態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三)加強公共財政建設,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并組織實施,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審計工作。 (四)負責編制全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統籌做好招商引資、營商環境、科技人才等工作,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五)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村改革,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負責轄區內農田保護、水利、農路、農村集體經濟經營管理、農村人居環境等工作,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六)建立健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負責社會治理、司法、信訪等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鎮教育、衛生健康、民政事務、救災救助、勞動和社會保障、退役軍人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實施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 (八)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負責全鎮規劃管理、城鎮管理、房產管理、土地使用、拆遷和開發等工作,加強城鄉一體化和現代化新型城鎮建設。加強自然資源利用,做好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等工作。 (九)按規定權限負責公共服務、為民服務事項,組織服務事項集中受理辦理,負責轄區內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提高公共服務效率。 (十)按規定權限負責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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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
黨政辦公室、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黨建工作辦公室)、財政和資產管理局、經濟發展局(農村工作局)、建設局、社會治理和社會事業局(為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綜合行政執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集成指揮中心 鎮人大、紀委、人武部、司法所和群團工作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