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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太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時間:2022-03-14 16:13瀏覽量:字體:

部門名稱

太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部門負責人

方海寧

辦公電話

0512-53572797

辦公地址

太倉市縣府東街99號6號樓

辦公時間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機構職能

第一條 根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發〔2019〕4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蘇州市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蘇州市委、蘇州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辦法并督促實施。

(二)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制造強市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制造強市建設重大工程,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四)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擬訂并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采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相關問題。

(五)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權限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牽頭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擬訂并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

(六)負責全市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提升關鍵技術的控制力、產業集群的帶動力、產業鏈條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領力和標準的主導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知識產權等工作。

(七)推動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究擬訂并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專項,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八)推進全市有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擬訂并實施服務型制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負責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等工作。

(九)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擬訂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準入標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相關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和全市鹽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智慧太倉建設等工作,深化信息技術應用。協調相關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相關事項,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

(十一)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推進“互聯網+先進制造業”、人工智能與制造業融合創新應用、智能制造發展和產業數字化轉型。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進全市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擬訂并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產業。

(十三)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擬訂并實施全社會節能規劃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能耗超限企業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察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推進綠色制造工程。指導全市墻體材料革新和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十四)培育發展全市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干企業。擬訂并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干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十五)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六)協助省、蘇州市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做好軍工能力調整、資產重組、軍品科研及生產、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保密認證以及軍工統計等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船舶行業管理。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制造強市、網絡強市。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能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優化產行業管理,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減少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2.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制度。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劃轉事項的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并將相關信息同步推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事后監管結果推送給市行政審批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市行政審批局行使行政許可權過程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等支撐,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后監管,承擔監管主體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務、后勤等工作;組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建立完善機關各項規章制度;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各項經費預算的綜合平衡;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資產管理;負責本機關辦公自動化、局域網的信息資源開發與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職責分工做好網絡輿情處置、信息安全有關工作。

組織研究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相關問題并提出意見建議,組織調研活動,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相關經濟政策評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信息綜合、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編制行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牽頭負責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歸口上報國家級、省級、蘇州市級專項資金項目;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新聞發布、新聞宣傳、黨政信息工作。

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擬訂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企業法制、法律顧問、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用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范化管理;根據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并限時辦結。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工作、教育培訓工作;統籌機關及所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經濟系列、工藝美術系列和相關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干部職工工作。

(三)運行監測科。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監測分析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預期目標,對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信息引導和預警預測;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負責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推進工作。

推進制造強市建設,指導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全面統籌協調先導產業發展工作,負責編制新一代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納米技術應用等產業發展規劃、項目扶持計劃等工作。

負責通用機械、航空航天、汽車、交通運輸裝備等裝備制造業行業管理,貫徹實施國家、省、蘇州市相關行業、產業發展規劃并擬訂我市相關行業、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發與推廣應用,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協調推進全市汽車產業發展;推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應用;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四)行業規劃與資源科。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省、蘇州市產業政策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的意見建議,指導產業布局優化和產業轉移;按職責牽頭負責工業經濟區域協調發展、兼并重組、淘汰落后、化解過剩產能等工作;按職責承擔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發展等相關工作;按職責承擔市太湖流域工業污染整治等相關工作。按職責綜合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產業發展。

負責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業管理,貫徹實施國家、省、蘇州市相關行業、產業發展規劃并擬訂我市相關行業、產業發展規劃;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輕工、紡織、醫藥、食品等消費品行業管理,貫徹實施國家、省、蘇州市并擬訂市相關行業、產業發展規劃;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配合做好工美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工作;承擔食鹽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牽頭聯系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有關工作;牽頭負責對口支援、協作幫扶等工作。

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技改項目能評管理工作;擬訂并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能耗超限企業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并實施墻材革新和建筑節能產業政策、產品目錄;指導全市墻體材料生產、使用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引導墻材行業向裝配式建筑材料轉型升級,負責開展新型墻體材料技術推廣、產品認定;推進城鄉“禁粘”工作;指導全市散裝水泥推廣應用及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備案和質量監管工作。

(五)產業投資科。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制并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及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劃,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推動產融合作;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牽頭智能制造工作,負責相關重大項目建設管理。

(六)科技與質量科。負責推動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研究擬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企業技術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自主品牌、質量、標準、知識產權等工作;組織實施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并落實全市物流業相關政策;發展有關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負責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和服務型制造發展;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

組織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協調軍工能力調整、資產重組、軍品科研生產、軍工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按省要求,做好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推廣等工作;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的監督管理;負責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等相關推進工作;參與武器裝備科研合同管理;負責軍工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推進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船舶行業管理。

(七)企業服務科(中小企業科)。擬訂并實施服務民營經濟、服務企業發展的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構建服務大中小企業的工作體系;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干企業;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有關問題;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推進企業“雙創”基地建設;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推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規范服務;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負責推動企業市場開拓有關工作;承擔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治理“三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八)信息產業和信息化推進科。負責全市電子信息行業管理,貫徹實施國家、省、蘇州市信息技術、電子信息、物聯網、集成電路等行業、產業發展規劃并擬訂我市相關行業、產業發展規劃;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指導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貫徹實施國家、省、蘇州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擬訂并實施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工業互聯網產業發展、平臺建設和推廣應用,實施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程;參與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制定,促進企業貫徹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推動工業領域電子商務發展。

擬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研究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開發、應用等標準規范,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和管理創新;負責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互聯網產業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軟件技術、產品和系統及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臺研發和產業化;推動互聯網、云計算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網絡安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進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保護和正版化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推動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能與制造業融合創新應用。

貫徹實施國家、省、蘇州市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擬訂我市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落實相關支持政策、技術規范和標準;負責協調推進智慧太倉建設工作;擬訂并實施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制定信息基礎設施空間布局規劃,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統計分析。負責提出全市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負責提出信息化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管理政府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并監督實施;組織規劃信息化建設項目,實施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基礎設施領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有關事項;推進跨行業、跨部門信息網絡的互聯互通。

貫徹實施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協助蘇州無線電管理處執行本行政區域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協助蘇州無線電管理處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安全和重大活動保障;協助蘇州無線電管理處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督檢查、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無線電管理其他相關事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第五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股級領導職數16名,其中正股職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股職7名。

第六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權力事項按江蘇省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置或行使行政權力。

第八條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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