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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太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

發布時間:2022-09-29 15:04瀏覽量:字體:

部門名稱

太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部門負責人

周  純

辦公電話

0512-53541022

辦公地址

太倉市縣府東街99號6號樓

辦公時間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機構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民健康政策,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和技術規范,貫徹落實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標準。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負責健康太倉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研究提出健康太倉建設的政策建議、制度措施和職責分工并協調實施。統籌全市健康促進與健康服務工作。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擬訂并組織實施中醫藥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納入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促進婁東醫派傳承與發展。

(五)制定并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單位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報告工作。

(六)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全市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融合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監督實施國家頒布的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全市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擬定醫療服務地方規范,貫徹落實醫療服務地方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

(九)負責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貫徹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地方標準。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推進全市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十一)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計劃生育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

(十二)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三)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

(十四)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組織指導對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十六)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市健康太倉建設領導小組、市愛國衛生運動與健康促進委員會等的具體工作。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市老年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太倉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群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開,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2.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制度。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劃轉事項的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并將相關信息同步推送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事中事后監管結果推送給市行政審批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市行政審批局行使行政許可權過程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技術服務等綜合支撐,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后監管,承擔監管主體責任。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蘇州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蘇州市和全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融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處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食品安全事件、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價格監督檢查和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管。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和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宣傳、檔案、督查、重要文稿起草、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措施和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擬訂所屬單位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治安保衛、消防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社會組織、文化建設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實施國內對口支醫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科技創新與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和適宜技術推廣;承擔與人體健康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

(三)規劃財務科。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市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經濟政策;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各類衛生健康專項資金安排建議并監督使用;負責市級衛生總費用核算工作;提出全市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指導協調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牽頭機關健康扶貧工作。

(四)醫政醫管科(中醫科)。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行風建設、醫療糾紛調處、平安醫院創建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承擔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市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制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并協調實施;健全藥師繼續教育制度,指導醫療機構藥學服務工作;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參與起草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并監督執行;擬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促進婁東醫派傳承與發展;指導并監督中醫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管理政策規范、標準實施;指導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專科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的中醫藥工作;承擔上級中醫藥部門下達的科研項目等任務;負責上級中醫藥部門下達的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五)疾病預防控制與基層衛生科(衛生應急辦公室)。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的報告工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承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基層衛生健康地方標準;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評價工作;指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報告工作。

(六)法規監督與職業健康科。擬訂衛生健康相關政策,貫徹落實衛生健康地方標準;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根據法律法規、國家、省和蘇州市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并限時辦結;推進全市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開展系統內法治建設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健康產業等監督檢查;協同做好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

(七)婦幼健康與老齡科。擬訂全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避孕藥具管理。

組織擬定并協調落實推進健康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市醫養融合的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健康促進科。負責擬訂健康太倉建設職責分工方案、年度計劃和相關制度,并協調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組織對全市各地區、各部門推進健康太倉建設工作的指導與督查、考核和評估;組織開展衛生城鎮、健康城鎮的創建和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市健康太倉建設領導小組、市愛國衛生運動與健康促進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人口家庭與信息科。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生育政策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與指導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離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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