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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通告

來源:政府辦公室發布時間:2020-02-09 12:25瀏覽量:字體:

為全力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有效遏制疫情在醫療機構發生和擴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及江蘇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有關要求,在貫徹落實《關于做好春節后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基礎上,現就太倉市加強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醫療衛生服務和院內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醫療機構應當做到:

(一)根據《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有關醫療服務的通告》,太倉廣慈醫院、太倉協和醫院、各類門診部、診所(含中醫、中西醫結合)自2月9日起繼續停診。

(二)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健康體檢等醫療機構與綜合醫院內相關專科非必需診療項目全部暫停,只保留必要的急診服務。

(三)醫療機構暫停擇期等非急需的手術、檢查,盡量減少非必須的住院。

(四)醫療機構要在所有門診、急診入口獨立設置預檢分診臺,發熱門診設置符合規范,指示清晰。

(五)醫療機構應減少出入通道,在所有入口設立體溫監測點;進入醫療機構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

(六)醫療機構要對全體職工,包括在醫院工作的第三方單位人員進行全面、細致的流行病學排查,并登記確認。

(七)醫療機構要對全體在崗人員每日測量體溫,并做好登記。醫療機構內對外經營的商店、藥店等工作人員參照院內職工進行排查。職工、病員家屬食堂取消堂食。

(八)醫療機構要完善醫院感染應急預案,開展防控知識全員培訓,并開展演練,特別是對接診程序全流程開展全面訓練。

(九)醫療機構要做好醫療器械、污染物品、物體表面、地面、電梯間等清潔與消毒,規范開展空氣消毒,要做好醫務人員的消毒防護、手衛生,采取規范的隔離防護措施。

(十)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內部非醫療公共區域(如掛號窗口、收費窗口、院內商店等)的感染防控力度,做好醫療廢物尤其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醫療廢物的管理處置,最大限度減少院內感染的風險。

二、就診患者應當做到:

(一)患者就診應當主動告知個人疫情相關旅行、居住、接觸史,如故意隱瞞,造成疫情傳播,或拒不執行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二)患者住院,一般不允許探視,確需陪護的,只安排一名固定陪護人員,并佩戴口罩。

(三)無緊急就診需求,暫不要到醫療機構就診;確需就診,應提前預約;就診期間需要排隊等候的,應自覺保持1米以上距離;就診提倡使用移動支付。

(四)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非特別需要暫停上門服務。家庭醫生將采取電話隨訪的方式對簽約對象進行健康咨詢,簽約對象也可通過電話咨詢家庭醫生。

(五)兒童計劃免疫需提前預約,在預約時間接種,暫停成人預防接種服務。產后訪視一般情況下采用電話或視頻方式。

以上涉及暫停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與相關科室,恢復診療時間根據疫情防控發展情況另行通知。所涉及的醫療機構迅速通知已預約的病人暫緩就醫,并做好相關解釋工作。就診患者請同時關注就診醫院的具體通告。


太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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