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光臨太倉市政府門戶!
當前位置: 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部門信息公開 > 政府部門 >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市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航空航天產業創新集群發展專項政策(二十條)》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1-13 16:32瀏覽量:字體: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健雄學院:

現將《太倉市航空航天產業創新集群發展專項政策(二十條)》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太倉市航空航天產業創新集群發展專項政策(二十條)

為貫徹落實蘇州市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發展大會精神,加快航空航天產業布局,培育高水平創新主體、高層次創新人才、高能級創新平臺、高品質創新生態,迅速形成產業集群,持續擦亮“做航空到太倉”的產業名片,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政策。

一、招引創新項目

1.支持產業鏈項目落戶。圍繞國家大飛機工程、兩機專項、航天工程等重大任務,突出發動機、航電系統、液壓系統、起落架、機身結構件,以及關鍵材料、關鍵零部件、高端無人機等為重點,全力支持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來我市投資或開展產業合作。具體獎勵支持措施“一事一議”。(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2.保障項目土地要素。合理布局航空航天產業,重點保障航空航天產業發展用地需求,鼓勵向國開區、高新區等產業基地集聚。對技術領先且用地集約的,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相對應的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增加配套服務供給,航空航天產業園內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由15%提高到30%。(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3.提供項目入駐補貼。對新成立的企業、平臺、實驗室等租賃辦公、經營用房,給予三年房租補貼,其中第一、二年補貼最高25元/平方米/月,第三年最高12.5元/平方米/月,原則上補貼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責任單位:市招商局)

4.給予總部經濟獎勵。經認定為太倉市總部企業的,按實收資本的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6000萬元。企業自認定總部當年起,按該企業比上年度對地方經濟貢獻新增量為計算依據,給予50%的獎勵,年最高獎勵5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二、培育創新主體

5.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在企業注冊之后三年內,取得航空航天整機廠銷售開票的關鍵零部件企業,給予開票金額(不含稅)最高5%的獎勵。對研發和生產性服務類企業及生產制造企業,年營業收入實現規模上臺階的,分別最高獎勵300萬元、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支持航空航天企業通過IPO上市、新三板掛牌融資。對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給予300~1500萬元獎勵,科創板上市企業在上述基礎上再給予200萬元獎勵。新三板掛牌給予100~3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6.鼓勵加大項目投資。對年生產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不含稅)的航空航天項目按投資額進行補助,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或取得航空器整機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進入整機廠一級供應商目錄的企業補助12%;高新技術企業補助10%;其他企業補助8%。單個企業年最高補助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7.引導企業加大研發。對連續兩年自主申報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且研發費用年度增長2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按上級規定配套給予研發費用增長額6%的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獲得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按1:1比例給予配套。產學研合作項目按照實際發生經費的2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被列入揭榜創新攻關項目,按實際發生經費最高2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8.支持獲得資質認定。對取得航空器整機型號合格證和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分別最高獎勵600萬元和400萬元。對取得航空發動機整機型號合格證和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分別最高獎勵500萬元和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9.加速“獨角獸”企業培育。航空航天企業認定為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最多5年、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的研發費獎勵。首次列入蘇州市“獨角獸”企業名單或首次列入國際國內知名機構發布的“獨角獸”榜單的,最高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0.鼓勵專精特新發展。對航空航天企業首次獲得國家“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國家“單項冠軍”產品、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滾動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11.支持企業“智改數轉”。航空航天企業獲評省級示范智能車間,最高獎勵50萬元。獲評蘇州市級智能工廠和示范智能車間,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和最高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三、集聚創新人才

12.加大人才扶持力度。航空航天產業重大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扶持。對創業領軍人才給予最高1000萬元項目資助,并可優先獲得政府基金的直投支持。對航空航天產業類高端人才,符合條件可申請按個人薪酬的5%~20%給予每年最高4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3.升級人才生活補貼。世界知名院校或“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全日制畢業生首次進入我市航空航天產業領域重點企業工作,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享受本科生3萬元、碩士生5萬元、博士生10萬元的“首年生活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14.優化人才樂居保障。為本科及以上人才全面優惠提供人才公寓或發放租房補貼,本科(中級職稱、技師)600元/月、碩士(副高職稱、高級技師)800元/月、博士(正高職稱)1000元/月。全職在太工作的頂尖人才,最高給予500萬元購房補貼。自主培育的各級領軍人才,最高給予300萬元購房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四、提升創新平臺

15.打造重大創新平臺。對引進的重大科技創新載體,給予“一事一議”政策。對國家、省級科技部門立項的重點實驗室、科技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航空航天企業新認定的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按省級、蘇州市級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6.鼓勵企業建設研發機構。鼓勵航空航天企業建設蘇州自主品牌大企業和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對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最高按研發投入的20%給予財政補助,年度最高補助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新認定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獎勵100萬元。新認定省級科技公共服務平臺、院士工作站的,獎勵50萬元。新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獎勵30萬元。新認定蘇州市企業重點實驗室、學科重點實驗室的,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五、營造創新生態

17.支持核心技術攻關。支持航空航天企業核心技術和產品攻關,全力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和產品,最高按攻關投入的50%進行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00萬元。對經蘇州市及以上認定的首臺(套)裝備及關鍵零部件,按該產品單臺(套)銷售價格的10%~30%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經江蘇省及以上認定的首版次工業軟件,按年度銷售總額的10%~20%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18.加大科技孵化及服務能力。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大學科技園等載體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太倉市級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推薦人才首次入選太倉市級以上領軍人才計劃的機構或個人,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在我市備案開展特定產學研、技術轉移、創業孵化等科技服務的機構,根據業績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9.引導企業制定標準。航空航天企業主導或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研制,最高資助100萬元/項;承擔國際或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秘書處工作的,最高資助100萬元/項;擔任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職務的,最高資助30萬元/項。(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0.加強產業金融支持。對落戶的航空航天產業創業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提供不超過30%實際募資額的引導基金。登記風險投資機構對航空航天企業落戶太倉起到關鍵作用的,按該機構實際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5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本文件規定的政策與相關政策文件同類或重復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實施。

打印此頁關閉窗口

相關文件

彩88-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