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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市政府關于印發《關于全面加強人才供給 支撐產業創新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7-11 14:18瀏覽量:字體: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健雄學院:

《關于全面加強人才供給支撐產業創新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全面加強人才供給 支撐產業創新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人才是推進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發展的關鍵支撐。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蘇州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全面加強人才供給,支撐產業創新集群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的若干政策(試行)》(蘇委辦發〔2022〕6號)《蘇州市推進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建設2025行動計劃》(蘇委辦發〔2022〕7號)《太倉市推進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建設2025行動計劃》(太委辦〔2022〕41號)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見。

一、聚焦“高精尖缺”,建強產業創新集群支撐人才隊伍

1.實施領軍人才領航計劃。緊扣“3+3”產業創新集群發展方向,突出重點“卡脖子”技術領域,大力引進戰略科技人才、重大創新創業團隊和優秀領軍人才。對戰略科技人才實行“一事一議、上不封頂”集成支持。對重大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扶持。對各領域優秀領軍人才給予最高1000萬元項目資助,并可優先獲得最高1000萬元政府基金支持。太倉科技領軍人才計劃增設航空航天、生物醫藥、青年人才等專項,強化重點領域人才招引。建立領軍人才預評審機制,人才全職來太創新創業可簡化評審程序或直接立項太倉科技領軍人才計劃。推行“揭榜掛帥”“賽馬”等制度,提高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精準化程度。

2.實施產業人才支撐計劃。圍繞產業支撐人才引進和培養,加強緊缺人才、卓越工程師、高技能人才等隊伍建設。聚焦急需緊缺,對入選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的,給予最高15萬元的薪酬補貼。支持在太高校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根據產業需求開設新工科,開發新課程,促進工程師培養與產業發展更好匹配。深化高技能人才引育,對新引進的高技能領軍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安家補貼,對企業設立“首席技師工作室”的,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開辦獎勵。完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對蘇州市級以上綜合性職業技能大賽獲獎者按上級獎金1:1的額度給予配套獎勵。

3.實施青年人才集聚計劃。著眼推進產業創新集群發展長遠需要,建立更加系統全面的青年人才獎補體系。對首次來太考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生,經認定可享受最高500元考察補貼、最長15天青年人才驛站免費住宿,就業滿3個月給予最高2000元消費補貼。世界知名院校、“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生首次進入太倉企業工作,繳納社保和個稅滿6個月,可享受最高5萬元生活補貼。西北工業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以及進入我市“3+3”產業集群重點企業工作的畢業生,生活補貼提升至最高10萬元。優化博士后創新體系建設,對進站博士給予最高12萬元生活補貼,出站留太工作給予30萬元安家補貼,并納入太倉科技領軍人才申報范圍。

4.實施海外人才回流計劃。發揮對德合作積累的產業優勢,更大力度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深入推進“海鷗計劃”,對高校院所、科研機構、企業等主體多渠道引進外國專家的,單個項目(個人)最高補貼100萬元。加快布局中歐創客育成中心、北美離岸創新中心等海外引才平臺,進一步放眼全球大力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實施海外人才貢獻獎勵計劃,對持有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優秀人才,給予累計最高30萬元獎勵。開設外國高端人才工作居留專窗,實施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并聯辦理”,探索從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轉化銜接機制。

二、聚焦“產才融合”,助力產業創新集群創新內涵提升

5.加強人才企業培育。圍繞產業鏈創新鏈布局完善人才鏈,推進產業、科技、人才、金融政策集成支持,打造更多地標型、旗艦型人才企業。支持人才企業加強研發投入,對連續兩年自主申報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且研發費用年度增長2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研發費用增長額6%的獎勵,每年最高300萬元。人才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認定為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給予累計最高1000萬元獎勵,在境內外成功上市給予最高1700萬元獎勵。

6.提升賽會活動能級。堅持全球視野、高端引領,打造一系列聚焦產業的城市引才“金字招牌”。發揮“精英周”“創贏太倉”“科創太倉”等招才引智活動“引流”作用,持續完善創業大賽與人才計劃貫通機制,不斷拓展引才渠道、做大聚才聲勢。鼓勵舉辦高層次青年創新創業賽事,對大賽前三等獎選手可優先評定為市級領軍人才,全力扶持青年雙創人才。支持在太機構舉辦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雙創大賽、產業論壇、學術會議等人才活動,可按活動總支出金額5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特殊情況可“一事一議”。

7.推進產教融合發展。加快“雙元制”教育發展,實現人才培養供給側與產業發展需求側精準對接、融合匹配。對新建在企業、職業院校內的“雙元制”培訓中心,經認定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對職業院校建設的智能制造教學工廠,給予最高500萬元啟動資金,建成招生后連續三年每年分別補助運營經費100萬元。“雙元制”培訓中心培養的學生畢業且與我市德資企業簽訂就業協議的,給予培訓中心1.5萬元/生培養補貼。

8.加強技術協同攻關。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圍繞產業創新集群開展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加快推進本市企業與國內高校院所圍繞科技攻關、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產學研合作、柔性人才引進,打造產業創新集群共同體。產學研合作項目給予實際發生經費的20%最高50萬元資助。被列入揭榜創新攻關項目,給予實際發生經費的20%最高100萬元資助。引進人才新認定為省科技副總的,獎勵企業5萬元。

9.做大科創載體規模。持續放大新型產業用地(M0/Ma)政策效應,快速推進科創空間建設及傳統工業區向科創園區轉型,吸引集聚高質量人才項目。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載體獲得蘇州市級以上認定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獲得蘇州市級以上認定(備案)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認定為太倉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獎勵建設主體50萬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備案建設飛地孵化器的,每年補貼最高200萬元。

三、聚焦“創新突破”,釋放產業創新集群人才發展活力

10.向用人主體授權。根據產業創新集群發展需要和實際,向用人主體充分授權,著力發揮用人主體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中的積極作用。優化“人才特貼”計劃,根據財稅、科技、社保等經濟綜合貢獻情況,每年給予產業創新集群重點企業、高校院所等用人主體一定自主認定名額,每人最高補貼15萬元。實行企業創新積分制,對創新能力突出的用人主體在資金扶持、項目申報、職稱評審、人才舉薦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

11.積極為人才松綁。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深化以目標為導向的人才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賦予人才更大技術路線決策權、經費支配權和資源調度權。完善人才認定制度,對入選上級人才計劃、得到發達國家和地區認定、獲得社會廣泛認可的高層次人才,可直接進行認定,給予相應支持。加強人才激勵,對產業創新集群中符合條件的人才,累計可享受最高100萬元的貢獻獎勵。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人才使用機制,對人才在創新創業中的無意過失行為和未取得預期成效、但已盡到誠信和勤勉義務的,不追究相關責任。

12.實施人才評價改革。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產業人才評價體系,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不把職稱、學歷、頭銜、獲獎情況作為科技評價、科研項目績效評價和人才計劃評審的主要參考依據。深化人才舉薦制,頂尖人才、領軍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直接舉薦人才,經評估可直接納入人才計劃支持。對舉薦人才成功入選蘇州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給予最高50萬元引才獎勵。發揮AHK學院、工程師協會等平臺作用,有序拓寬中德職業資格比照認定和互認范圍,制定“即審即錄即認”辦法。

13.深化雙招雙引機制。突出招才引智產業導向,推動科技招商與人才招引同向發力,依托“科創太倉”大賽平臺,以賽代評太倉科技領軍人才,實現人才項目先評后落、即落即認。用好市場力量,引才組織和個人引薦創業人才入選市級以上領軍人才計劃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落戶獎勵;引才組織和個人引薦優秀博士落戶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申報國家級人才計劃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立項國家級、省級、蘇州市級人才計劃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

四、聚焦“綜合最優”,打造產業創新集群人才發展生態

14.提升人才服務品質。打響“太i才”服務品牌,實體化運營人才服務中心,配備人才服務專員,開辟人才服務專窗,設置“7×24”小時人才服務專線,為各領域人才提供專業化便利化服務。深化人才工作數字化改革,建設集查詢申報、科學決策、智能管理于一體的“太倉人才線上服務總入口”,迭代升級“太i才政策一點通”,開發“秒批”“秒兌現”功能,推動人才業務“一站辦理”、政策“一鍵兌現”、創業“一幫到底”。

15.加強金融保障支持。構筑覆蓋科創企業全生命周期、產業發展全鏈條配套的金融支持體系,為人才創新創業注入“金融活水”。高效運營婁城科技人才培育基金和科技人才直投基金,打造資本招引人才、資本服務人才的重要平臺。鼓勵社會資本以投帶引優秀人才項目落戶太倉,建立“人才投”與“產業投”聯動機制,支持產業引導基金及其子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投資產業化人才企業。全面推廣“人才貸”等金融產品,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單戶貸款最高1500萬元。更高質量辦好“BEGI·N”金融沙龍等活動,搭建金融機構與人才溝通對接橋梁。

16.實施人才樂居工程。探索高品質人才社區建設,大力籌集人才公寓房源,分層分類解決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為“3+3”產業集群重點領域本科及以上人才全面優惠提供人才公寓或發放租房補貼,本科(中級職稱、技師)600元/月、碩士(副高職稱、高級技師)800元/月、博士(正高職稱)1000元/月。全職在太工作的頂尖人才,給予最高800萬元購房補貼。自主培育的各級領軍人才,給予最高300萬元購房補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中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才、技師及以上高技能人才以及在蘇高校大學生來太購買首套住房,可按照購房價格1%給予最高10萬元補貼。國內外高校在校學生可憑在校證明納入太倉市樂居工程E類人才保障范圍。對納入享受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目錄的各類高層次人才,貸款額度可放寬至最高限額的1.5~4倍。

17.完善綜合生活配套。統籌教育、醫療、文旅等資源,努力為產業創新集群人才營造宜居宜業環境。優化人才子女入學政策,領軍人才子女可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幼兒園至高中階段就讀上海、蘇州大市范圍內非公立學校的,可享受50%最高6萬元學費補貼。強化人才醫療服務保障,大力引進國際高端醫療資源,積極開辟上海蘇州就醫“綠色通道”,提供知名三甲醫院預約診療、家庭醫生、健康體檢等服務。推廣“人才卡”,探索“人才碼”,提升領軍人才交通出行、文體娛樂等各類生活禮遇。

18.營造良好創新氛圍。加強對產業創新集群人才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落實領導干部聯系服務專家制度,建立重點人才(團隊)長期、穩定、制度化聯系機制。注重從專家人才中推薦先進模范人物作為“兩代表一委員”人選,健全人才表彰獎勵制度。持續開展“愛國·奮斗·奉獻”精神主題教育,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不斷發展“太倉愛人才、人才愛太倉”的生動局面。

本政策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解釋和負責執行,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無特殊規定,所涉資金按現有列支渠道和分擔比例兌付,新增獎勵資金由市級和鎮區按1:1的比例承擔。原有政策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依據原有人才政策享受獎勵資助但未兌現完畢的,按原政策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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