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安監局接到市民舉報稱,高新區飛滬路某店面內長期存放煙花爆竹售賣,但該店并沒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望查處。
8月13日下午,市安監局出動執法人員,對該舉報進行核實。現場檢查發現,該店為煙酒店,確實在銷售煙花爆竹,且沒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屬于無證經營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現場收繳無證經營煙花爆竹9箱,并對店主進行批評教育。
從事煙花經營(零售)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市安監局始終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涉及群眾人身安全的煙花爆竹無證經營行為,為市民創造安全的購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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