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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委辦2016年度決算公開

來源:市委辦公室發布時間:2017-08-25 14:35瀏覽量:字體:

2016年度太倉市委辦公決算公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第二部分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根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1]262號)和《中共太倉市委、太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太委發[2001]30號),保留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為市委工作機構,對外掛“市委研究室“牌子。

   (一)市委辦公室

   1、負責市委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市委日常文書的處理,市委工作指示、市委領導批示的傳達和催辦落實,市委各種會議會務工作和市委領導參加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

  2、圍繞市委的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動態,承擔市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對、制作和分發。

  3、圍繞市委的工作部署,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情況,為市委領導決策搞好服務工作。

  4、負責上級領導及兄弟地區領導來太倉接待服務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務的協調工作。

  5、負責市委群眾來信、來訪的調處、轉辦和其他后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批評、建議的答復、辦理和協調工作。

  6、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黨的建設,指導全市黨政秘書隊伍建設。

  7、負責本機關離退休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8、管理市委研究室、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

  9、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委研究室

  1、針對本市貫徹上級路線、方針、政策中的情況和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可供選擇的方案。

  2、根據市委的意圖和部署,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一些帶全局性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供有關重要信息,形成對策建議,供市委決策參考。

  3、組織調研力量,建立決策研究網絡,進行較大規模和較大范圍的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和決策的論證;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帶有戰略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4、參與市委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

  5、編輯有關內刊,反映調研成果,交流工作經驗,選擇國際國內對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要價值的信息資料,為市委決策提供依據。

  6、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辦公室內設5個職能科室,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綜合科。(二)信息科。(三)行政科。(四)秘書科。(五)督查科。(六)機要科。(七)法規科。

市委辦公室直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太倉市公文交換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綜合調研:認真撰寫市委類重要會議講話,抓住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信息督查:做好信息刊物改版工作,提升信息質量,打響信息工作“參助第一站”品牌。做好領導批示、“信箱”辦理、重點項目和實事工程跟蹤督查等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具體公開表樣附后。

第三部分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收入、支出總計1373.78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214.37萬元,增加18.49%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積金以及提租(購房)補貼等導致人員經費、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總計1373.7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373.78萬元,為當年從市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與上年相比增加214.37萬元,增加18.49%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積金以及提租(購房)補貼等導致人員經費、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此項收入。

  3.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此項收入。

  4.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此項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此項收入。

  6.其他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此項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8.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支出總計1373.78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959.25萬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8.28萬元,減少8.56%。主要原因是節省開支。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48.53萬元,主要用于支付離退休人員工資、撫恤及活動等費用以及機關養老保險繳費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158.36萬元,增長175.62%。主要原因是機關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導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類)支出166.17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購房改革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64.46萬元,增長63.38%。主要原因是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基數調整。

  4.結余分配0萬元,為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5.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為單位結轉下年的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本年收入合計1373.7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73.78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本年支出合計1373.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78萬元,占95.34%;項目支出64萬元,占4.66%;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1373.7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14.37萬元,增加18.49%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積金以及提租(購房)補貼等導致人員經費、社會保障和就業等支出增加。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1373.7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214.37萬元,增加18.49%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積金以及提租(購房)補貼等導致人員經費、社會保障和就業等支出增加。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429.1萬元,支出決算為1373.7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13%。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精簡費用。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

  年初預算為1232.97萬元,支出決算為959.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7.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經費略有結余。

  1.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830.8萬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34.18萬元。

  3.專項業務(項)支出決算為29.82萬元。

  4.事業運行(項)支出決算為64.46萬元。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類)

  1.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決算為85.66萬元。

  2.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62.7萬元。

  (三)住房保障(類)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為66.55萬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支出決算為53.45萬元。

  3.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支出決算為46.18萬元。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207.33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  909.06萬元:基本工資 182.367萬元,津貼補貼269.81萬元,獎金217.56萬元,社保43.2萬元,績效工資    33.42萬元,機關養老保險16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98.26萬元:離休費 17.25萬元,退休費  68.4萬元,獎勵金0.75萬元,住房公積金66.56萬元,提租補貼    53.45萬元,購房補貼   46.18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45.69萬元。(二)公用經費102.45萬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201.57萬元:辦公費 25.15萬元,印刷費  9.77萬元,郵電費    0.82萬元,差旅費     16.74萬元,維修費  24.07萬元,租賃費  24.28萬元,會議費  0.32萬元,培訓費  1.2萬元,公務接待費5.4萬元,勞務費4.5萬元,委托業務費20.48萬元,工會經費     13.5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2.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6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 22.36萬元:辦公設備購置22.36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73.7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214.37萬元,增加18.49%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積金以及提租(購房)補貼等導致人員經費、社會保障和就業等支出增加。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73.7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214.37萬元,增加18.49%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積金以及提租(購房)補貼等導致人員經費、社會保障和就業等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73.78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207.33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  909.06萬元:基本工資 182.367萬元,津貼補貼269.81萬元,獎金217.56萬元,社保43.2萬元,績效工資    33.42萬元,機關養老保險16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98.26萬元:離休費 17.25萬元,退休費  68.4萬元,獎勵金0.75萬元,住房公積金66.56萬元,提租補貼    53.45萬元,購房補貼   46.18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45.69萬元。(二)公用經費102.45萬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201.57萬元:辦公費 25.15萬元,印刷費  9.77萬元,郵電費    0.82萬元,差旅費     16.74萬元,維修費  24.07萬元,租賃費  24.28萬元,會議費  0.32萬元,培訓費  1.2萬元,公務接待費5.4萬元,勞務費4.5萬元,委托業務費20.48萬元,

工會經費     13.5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2.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6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 22.36萬元:辦公設備購置22.36萬元。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5.44萬元,占“三公”經費的10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比上年決算減少10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調出未出國;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調出未出國。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比上年決算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為未編制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比上年決算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為機關單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由機關事務局統一編制。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0輛。

  3.公務接待費5.44萬元。其中:

  (1)國(境)外接待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比上年決算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為此類接待統一由外事辦負責。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的國(境)外接待0批次,0人次。

  (2)國內公務接待支出 5.44 萬元,完成預算的 1.81 %,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活動減少,及接待費用主要由外事辦完成。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的國內公務接待 50 批次, 494人次。主要為接待各類上級調研及學習考察。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決算支出0.32萬元,完成預算的4.6%,比上年決算減少2.66萬元,主要原因為減少會議;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減少會議。2016 年度全年召開會議2個,參加會議105人次。主要為召開信息,秘書工作會議。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決算支出1.21萬元,完成預算的121%,比上年決算增加0.21萬元,主要原因為培訓增加。 2016 年度全年組織培訓3個,組織培訓4人次。主要為培訓學習。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太倉市委辦公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決算0萬元,本年支出決算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2.44萬元。比2015年減少32.43萬元,降低24.05%。主要原因是:減少辦公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2.3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2.3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0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指黨委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行政運行(項):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用于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專項業務(項):指用于調查研究與深化改革及社會化項目支出。

  (4)、事業運行(項):用于事業人員日常經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支出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

  (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8)、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9)、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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