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第1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從2021年7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1045元/月提高到1095元/月。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1463元/月提高到1533元/月,特困供養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不低于200元/月(全自理)、600元/月(半護理)、1200元/月(全護理)分檔確定,與老年人養老護理補貼、殘疾人托養護理服務補貼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其他困難對象生活救助標準和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按原政策規定同步調整。上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補助標準由1722元/月提高到1805元/月。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