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光臨太倉市政府門戶!| 用戶中心
智能問答|無障礙瀏覽|繁體版|English
當前位置: 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重點政務信息 > 法治建設 > 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設)

【行政復議決定書】2009年度行政復議受理情況報告

來源:法制辦發布時間:2016-08-04 14:34瀏覽量:字體:

市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將2009年度行政復議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政府法制部門的業務指導下,全年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9件,部門無復議案件。其中按申請人類型分:自然人為申請人的共6件,企業為申請人的3件;按涉及的行政部門分:規劃建設局4件,交通局、社保局、公安局、鹽務局、浮橋鎮政府各1件;按案件類型分:行政處罰4件,拆遷裁決2件,工傷認定、行政許可和認為行政行為侵權各1件;按結案方式分:因申請人撤回申請而終止審理4件,維持3件,不予受理2件。

  2009年度行政復議案件呈以下特點:

  1、案件數量有較大幅度下降。在今年蘇州市范圍內復議案件總量上升10%左右的情況下,我市行政復議案件數量與上年同比下降了50%,反映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推行的成效,也反映了政府及部門對于行政爭議的積極預防和化解措施的到位,市政府法制辦全年接待行政相對人案外來訪56批次,均妥善接待化解,未形成復議,也未激化矛盾。

  2、行政復議涉及的行政機關(被申請人)、案件類型仍相對集中,主要涉及到規劃建設、公安、交通、社會保障等涉及相對人切身利益的部門;處罰類案件及拆遷裁決案件仍占主導地位,共6件,占總案件數的66%

  3、涉及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總體質量尚好,無具體行政行為被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意識有所增強,行政執法水平不斷提高,保證了行政行為的準確合法。同時政府及部門的法制機構的地位和作用逐漸被認可,全市部門法制科和鄉鎮法制員隊伍的逐步充實完善,在進行相關行政行為時,起到了很好的把關作用。尤其在遇到復雜疑難案件時,能主動與上級法制部門溝通探討,或邀請法律專業人士參與研究解決,最大限度上保證了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4、維權和監督并舉的理念得到進一步強化。復議案件審理中對發現的行政機關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和問題,從維護行政機關威信和行政效能角度出發,不就案辦案,而以溝通、化解為主,促使申請人與行政機關達成和解,在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切實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質量。在進入實體審理的7件案件中,因達成和解而由申請人撤回申請的共4件,占57%。同時加強內部監督,對審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督促整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今年并首次對鹽務局在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采取《行政復議意見書》的方式提出意見,反響較好。

  5、行政復議人員不足的矛盾仍比較突出。法制辦法律專業人才偏少,難以滿足行政復議法規定的立、審、批分立和2人承辦、集體討論、調查、聽證等程序要求及對其他工作部門行政復議工作的監督指導。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相關文件

打印此頁關閉窗口
彩88-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