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全面掌握全市涉訴行政執法案件的有關情況,太倉市日前出臺涉訴行政執法案件跟蹤查糾辦法,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該《辦法》提出對涉及行政訴訟的行政機關在應訴、上訴以及國家賠償等過程進行情況跟蹤管理,并對敗訴案件積極啟動查糾機制。一是要求涉訴單位積極做好應訴工作,并將案件基本信息報市政府法制辦備案。二是要求涉訴單位對被責令履行法定職責、具體行政行為被撤銷、確認違法的行政訴訟案件開展自我查糾,全面剖析、查找問題、制定整改措施。三是要求市政府法制辦組織對敗訴行政執法案件進行全面評估,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四是要求涉訴單位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
該《辦法》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全市行政訴訟案件基本情況將按季度進行通報,敗訴案件由市政府法制辦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并抄送監察、編制、人社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