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辦公室印發《2016年太倉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通知要求相關單位按照制定計劃時序安排,認真做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報送工作。
納入2016年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共有44件,這是太倉市連續第七年實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制度。與往年相比,今年的制定計劃項目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很多文件內容契合了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需要,如涉及勞動就業創業、閑置土地處置、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發展眾創空間、停車服務信用管理等方面。二是加強了文件清理后續管理。要求相關單位對照《市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太政發〔2015〕91號)文件,對涉及本單位清理結果為修改的文件,作為本年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項目進行上報。列入今年制定計劃項目的,修訂文件占了三分之二以上。三是規定了不同的制定報送要求。針對修訂文件較多的情況,規定了不同報送要求,明確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內容相似或相近的文件,需要重新整合修改的,應作為新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操作。鼓勵采用各種有利于擴大公眾有序參與的方式起草市政府規范性文件。
通知同時要求,各單位要著力提高工作認識,高度重視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嚴格要求、落實責任、提供保障。明確文件計劃執行情況將納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內容;要切實提升制定質量,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及規章等有關規定,自行創設許可、處罰、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征收、減免稅費、增設公民或其他組織的義務、限制公民或其他組織的權利等內容;要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單位法律顧問在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起草、修訂過程中的法律把關作用。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要組織市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有關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全面提升文件制定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