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市人社局抽調15名醫保行政執法人員,組成6個稽查小隊,對全市86家定點零售藥店開展為期一周的專項稽查,稽查定點零售藥店數量覆蓋率達34.4%。
本次專項稽查的定點零售藥店名單由每日外出稽查的工作人員隨機抽簽產生。主要對全市定點藥店開展四查管控:一是通告明查。明查項目包括《規定》上的所有項目,重點檢查藥品“進、銷、存”平衡及票據臺帳、中藥飲片處方、目錄比對、合理配藥等;二是突擊普查。結合新的“醫保通”結算系統,對定點零售藥店進行遠程監控,實現交易明細的實時傳輸。在此基礎上針對藥師在崗、經營范圍、藥品分類、醫保標識、參加社保等進行檢查;三是專項稽查。對于定點零售藥店向參保人員直接或變相銷售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醫療器械等非藥品騙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等傾向性問題,或者上級規定的其它要求進行專項檢查;四是聯合檢查。針對以藥易藥、以藥易物、套現行為、非定點劃卡等較為嚴重的違規行為,由局牽頭并由醫保中心會同藥監、工商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檢查。
通過專項稽查發現違規30家,占抽查對象的34.88%,因違規被暫停醫保劃卡結算業務8家,占抽查對象的9.30%。違規的定點零售藥店多為經營規模較小的藥店,主要問題是管理不到位,醫保政策不熟悉。今后我市將對這類定點零售藥店繼續加強業務培訓和政策宣傳,通過日趨完善的監管制度,確保定點零售藥店在經營管理上更加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