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市旅游局邀請蘇州執法大隊來太,就赴泰旅行團的旅游糾紛一事進行現場調解。
此次旅游糾紛案件的投訴人為市民邵先生,被投訴人為蘇州樂鄉國際旅行社太倉門市部的姚經理。邵先生投訴姚經理所在的門市部以低價團形式誘導游客報團前往泰國旅游,后又在泰國當地遭遇強迫消費行為,嚴重侵犯了旅游者的權益,要求旅行社給予相應的賠償。我局在接到該投訴后當即受理,及時與被投訴的門市部以及蘇州總部取得聯系,了解事情經過,調查取證。并于四月下旬約談雙方就賠償事宜進行初步調解。昨天下午,經過蘇州執法大隊的從中勸解,蘇州樂鄉國際旅行社積極配合,最終投訴雙方在賠償事宜上達成協議,并約定履行時間。
這是自《江蘇省旅游條例》實施以來,該局接收到的一起賠償金額最高、影響人數最多的一次調解申請。旅游局表示,今后將繼續堅持查明事實、分清責任,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使有錯方知錯就改,受損方得到補償,平息矛盾,減少糾紛,促進旅游市場良性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