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省委副書記、蘇州市委書記石泰峰在太倉召開“政社互動”工作調研座談會。他強調,在新形勢下,“政社互動”永遠在路上,要在已有的實踐基礎上,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前不久省委羅志軍書記在太倉調研時的新要求,持續深入推動“政社互動”實踐,努力創造更多更好的經驗,將“政社互動”的品牌擦得更亮。
座談會上,太倉市委王劍鋒書記作了“政社互動”情況匯報,東林村、孟河村、梅園社區等負責人結合自身工作作了發言。在聽取大家發言后,石泰峰書記對太倉“政社互動”工作經驗和實際成效給予肯定。他指出,黨的十七大以來,太倉統籌謀劃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在全國率先啟動“政社互動”探索實踐并形成品牌,其影響已經走向全國,體現了太倉敢闖敢試的勇氣和精神。他認為,“政社互動”涉及政府管理職能的轉變問題,是一項在全國具有普遍意義的創新實踐。“政社互動”也很好地解決了社會自治與規范管理的老大難問題,使村、社區有更多精力按照群眾的需求開展工作,黨群關系、干群關系也因此得到改善。
石泰峰強調,要繼續推進“政社互動”,不斷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破解新難題,解決新問題,創造更多的新經驗。一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深化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形成政府治理、社會自我調節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的社會治理新格局。二要進一步發揮黨組織作用。無論在農村還是社區,社會組織的作用要發揮好,離不開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發揮。要堅持社會組織建設與黨組織建設同步建設、同步推進,努力建設法治型黨組織,進一步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統攬協調作用,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激發各類社會組織的正能量。三要提升群眾自治水平。在厘清政府、社會組織以及村、社區的關系基礎上,進一步發揮好社會組織作用,提升基層群眾自治能力。要因地制宜,針對村、社區的具體情況開展工作,不能搞“一刀切”。四要結合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法治思維、強調法治原則、運用法治方式,讓“政社互動”更加規范化、制度化。要把“政社互動”和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一體推進,通過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不斷豐富實踐內涵,提升實踐水平。
蘇州市委常委、秘書長王少東、太倉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沈覓、市委副書記陸衛其、副市長周文彬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陪同調研。座談會開始前,石泰峰書記還實地調研了城廂鎮電站村和南區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