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鎮(區)、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情況的通報
太府法〔2015〕2號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新區管委會,科教新城、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婁東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2014年,全市各鎮(區)、政府各部門認真貫徹《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強化了對抽象行為的監督。同時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引起注意并切實加以解決。現將2014年度我市鎮(區)、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4年度我市共有12個單位155其中1件漏報,經抽查發現后補報;因文件部分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經審查暫緩備案2件。從全年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報備情況來看,有幾個特點:一是規范性文件報備數量與上年持平。2014年全年報送市政府備案的規范性文件數量為20件,2013年為19件,數量與上年持平,主要是各單位對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規范性文件已明確且不需細化的相關規定,采用轉發形式加以貫徹落實。二是規范性文件制定更加規范。各單位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程序等要求,文件出臺前部門法制機構(人員)認真進行合法性審查、文件出臺前嚴格遵循征求意見、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規范性文件編號做到了以“規”字形式單獨編號。三是體現民生的規范性文件比重進一步提升。如《關于調整太倉市2014年度社會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關于做好我市養老護理員特崗補貼發放的通知》、《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市殘聯等部門關于印發太倉市貧困精神殘疾人免費基本用藥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等文件的制定實施。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備案審查,發現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個別單位文件存在漏報現象。雖然總體而言,規范性文件整體報備率較好,但仍有單位存在漏報,表明起草和報備機構(人員)存在缺少工作銜接的情況。二是少數文件報備形式不規范,個別文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少數文件報備形式不規范,特別是文件制定情況過于簡單,未能充分反映文件制定的程序要求。個別單位存在合法性審查把關不嚴,文件部分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三是程序性要求還需進一步落實。存在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不到位的情況;規范性文件一般應設定一個月以上的間隔期。從實施情況看,少數單位還沒有認真執行這項規定;少數規范性文件制定后未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做好公布工作等。
三、進一步做好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報備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認識。要把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工作作為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明確相關人員負責,認真落實文件出臺前單位法制機構(人員)合法性審核、公開征求意見、集體討論決定等要求。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制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規范性文件。
(二)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鎮(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工作制度,落實制定機關法制機構(人員)的法律審核和報送備案責任制度。對于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應當通過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三)切實提高報備規范性。一是及時報備。要在文件發布之日起(注:制定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之日)15日內進行報備,網絡和書面同時進行。二是規范報備形式。備案報告、制發的文件需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制定說明需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主要規定事項、征求意見及集體討論等內容。有關制定依據(除法律法規外)也需一并報送。三是嚴格執行間隔期規定。規范性文件實施一般應設定一個月以上的間隔期,如施行日期與發布日期間隔不足一個月的,必須在制定說明中闡述理由。
2015年,我辦繼續將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情況納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內容,更加注重報備工作的平時考核和動態抽查,切實提高規范性文件的報備率、規范率和及時率。
附件:2014年度鎮(區)、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情況
太倉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5年1月22日
附件:
2014年度鎮(區)、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情況
序號 |
單位 |
文 件 名 稱 |
審查結果 |
1 |
人社局 |
《2013年社會醫療年度救助實施辦法》(太人社規字[2014]1號) |
準予備案 |
2 |
人社局 |
《關于調整太倉市2014年度社會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太人社規字[2014]2號) |
準予備案 |
3 |
民政局 |
《關于做好我市養老護理員特崗補貼發放的通知》(太政民規[2014]1號) |
準予備案 |
4 |
人社局 |
《關于太倉市社會醫療保險營利性醫療機構定點管理的補充規定》(太人社規字[2014]3號) |
準予備案 |
5 |
城廂鎮 |
《關于印發城廂鎮關于加快轉型發展、實施自主創新的若干獎勵意見的通知》(城政規[2014]1號) |
準予備案 |
6 |
文廣新局 |
《太倉市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太文廣新規[2014]1號) |
準予備案 |
7 |
人社局 |
《關于201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太人社規字[2014]4號) |
準予備案 |
8 |
經信委 |
《關于2014年推進墻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發展若干政策的實施細則》(太經信規[2014]1號) |
準予備案 |
9 |
民政局 |
《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太政民規[2014]2號) |
準予備案 |
10 |
財政局 |
《關于印發太倉市農藥集中配送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太財規[2014]1號) |
準予備案 |
11 |
沙溪鎮 |
《關于加強農村環境專項整治和長效管理實施辦法》(沙政規[2014]1號) |
準予備案 |
12 |
民政局 |
《關于調整低收入家庭人員年度專項醫療救助待遇標準的通知》(太民政規[2014]3號) |
準予備案 |
13 |
科教新城 |
《關于印發太倉市科教新城專利資助辦法(試行)的通知》(太科新規字[2014]1號) |
準予備案 |
14 |
體育局 |
《太倉市青少年體育工作獎勵辦法(修訂)》(太體規[2014]1號) |
準予備案 |
15 |
殘 聯 |
《市殘聯等部門單位關于印發太倉市貧困精神殘疾人免費基本用藥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太殘規[2014]1號) |
準予備案 |
16 |
住建局 |
《關于印發太倉市外地進太建筑業企業管理辦法的通知》(太住建規[2014]1號) |
準予備案 |
17 |
人社局 |
《關于提高2015年我市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太人社規字[2014]5號) |
準予備案 |
18 |
民政局 |
《關于印發太倉市養老服務事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太政民規[2014]4號) |
準予備案 |
19 |
港 區 |
《關于印發太倉港區(浮橋鎮)種植業、養殖業動遷補償標準的通知》(太港管規[2014]1號) |
暫緩備案 |
20 |
港 區 |
《關于印發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太港管規[2014]2號) |
暫緩備案 |
太倉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5年1月22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