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度鎮(區)、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情況的通報
太府法〔2014〕1號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港區、新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2013年,全市各鎮(區)、政府各部門認真貫徹《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工作得到進一步落實,強化了對抽象行為的監督。同時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引起注意切實加以解決。現將2013年度我市鎮(區)、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3年度我市共有11個單位向市政府報送備案文件19件。其中,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備15件,占79%;鎮(區)報備4件,占21%。其中有1件漏報,經抽查發現后補報;因文件內容、報備形式等不符合報備要求,但經溝通,及時自行糾正的有2件。從全年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報備情況來看,有幾個特點:一是規范性文件報備數量進一步下降。2013年全年報送市政府備案的文件數量為19件,2012年為28件,同期減少9件,主要是各單位對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規范性文件已明確且不需細化的相關規定,采用轉發形式加以貫徹落實。二是規范性文件制定更加規范。各單位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程序等要求,文件出臺前部門法制機構(人員)認真進行合法性審查、文件出臺前嚴格遵循征求意見、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規范性文件編號基本做到了以“規”字形式單獨編號。三是體現民生的規范性文件比重進一步提升。如《太倉市精神、智力(三、四級)無業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實施意見》、《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關于調整太倉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等文件的制定實施。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備案審查,發現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個別單位文件存在漏報現象。雖然總體而言,規范性文件整體報備率較好,但仍有單位存在漏報,表明存在起草和報備機構(人員)缺少工作銜接。二是少數文件報備不符合規范。少數單位存在備案報告不是正式文件形式、未報送制定文件的上級部門相關依據(法律法規除外)、有的把呈報單位寫成“市政府法制辦”、有的未單獨編號等不符合報備形式要求的情況。三是程序性要求還需進一步落實。存在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不到位的情況;規范性文件一般應設定一個月以上的間隔期。從實施情況看,少數單位還沒有認真執行這項規定;少數規范性文件制定后未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做好公布工作等。
三、進一步做好制定和報備工作的要求
(一)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認識。要把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工作作為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明確相關人員負責,認真落實文件出臺前單位法制機構(人員)合法性審核、公開征求意見、集體討論決定等要求。
(二)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鎮(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工作制度,落實制定機關法制機構(人員)的法律審核和報送備案責任制度。對于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應當通過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三)切實提高報備規范性。一是及時報備。要在文件發布之日起(注:制定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之日)15日內進行報備,網絡和書面同時進行。二是規范報備形式。備案報告、制發的文件需正式文件形式,制定說明需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主要規定事項、征求意見及集體討論等內容。法制審核意見需要有關人員簽署意見,不能事后補簽。有關制定依據(除法律法規外)也需一并報送。對于報備形式不符合要求,或敷衍了事的,我們將暫緩備案。三是施行間隔日期。規范性文件一般應設定一個月以上的間隔期,如施行日期與發布日期間隔不足一個月的,必須在制定說明中闡述理由。
2014年,我們繼續將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情況納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內容,更加注重報備工作的平時考核和動態抽查,切實提高規范性文件的報備率、規范率和及時率。
附件:2013年度鎮(區)、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目錄
2014年1月24日
附件:
2013年度鎮(區)、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目錄
序號 |
單 位 |
文 件 名 稱 |
1 |
物價局 |
《關于印發太倉市中小學校伙食費暫行辦法的通知》(太價規字[2013]1號) |
2 |
人社局 |
《太倉市社會醫療救助2012年度救助辦法》(太人社規字[2013]1號) |
3 |
住建局 |
《關于市區古松弄地塊直管公房更新轉換操作實施中有關問題的規定》(太住建規字[2013]1號) |
4 |
人社局 |
《太倉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轉外和居外人員醫療管理辦法》(太人社規字[2013]2號) |
5 |
人社局 |
《關于調整2013年度太倉市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政策的通知》(太人社規字[2013]4號) |
6 |
殘聯 |
《太倉市精神、智力(三、四級)無業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實施意見》(太殘規[2013]1號) |
7 |
人社局 |
《關于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太人社規字[2013]6號) |
8 |
民政局 |
《關于印發太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太政民規[2013]1號) |
9 |
人社局 |
《關于印發太倉市職業介紹補貼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太人社規字[2013]5號) |
10 |
民政局 |
《關于調整有關社會保障對象生活救助(補助)標準的通知》(太政民規[2013]2號) |
11 |
科教新城 |
《關于印發太倉市科教新城加快優秀人才引進培養的政策意見(試行)的通知》(太科新規字[2013]1號) |
12 |
科教新城 |
《太倉市科教新城加快產業樓宇發展的政策意見(試行)的通知》(太科新規字[2013]2號) |
13 |
瀏河鎮 |
《關于印發瀏河鎮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的通知》(瀏政規[2013]1號) |
14 |
民政局 |
《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太政民規[2013]3號) |
15 |
科技局 |
《關于印發太倉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太科規[2013]1號) |
16 |
物價局 |
關于調整太倉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太價規[2013]2號) |
17 |
殘聯 |
太倉市下肢殘疾人代步機動(電動)輪椅車購置補助實施意見(太殘規 [2013]2號) |
18 |
城廂鎮 |
《關于印發城廂鎮農村預拆遷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城政規[2013]1號) |
19 |
文廣新局 |
關于購買2013年度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實施辦法(太文廣新規[2013]1號) |
抄送: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
太倉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4年1月24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