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人民政府
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2016〕太行復第05號
申請人張仁武。
被申請人太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所地太倉市東亭南路55號。
法定代表人陳偉賢,局長。
第三人江蘇通領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倉市常勝北路33號。
法定代表人陳恒。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舉報調查處理,于2016年2月27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向本機關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鑒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行政爭議已經化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本機關同意申請人撤回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行政復議終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