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蘇州市政府法制辦首次開展蘇州市行政復議案卷專項評查,太倉市政府法制辦報送的5件行政復議案卷,經過蘇州市專家評審小組的評查、審閱,得到專家評審小組的高度認可,認為太倉市政府法制辦辦理的行政復議案件,切實做到行政復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復議程序合法,法律適用正確、得當,案卷在此次評查中獲得加分。不僅案件辦理質量較好,卷宗也裝訂齊整、歸檔及時,太倉市政府法制辦獲得本次案卷評查的優秀單位稱號。市政府法制辦史玲同志撰寫的太倉市政府[2016]太行復第09號行政復議決定書獲優秀文書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