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級關于“放管服”改革總體要求,2017年3月1日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代理記賬管理審批工作全部下放到各縣(市)區。市財政局積極做好承接工作,加強代理記賬管理審批工作。
一是推廣使用“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按照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80號令)規定,向全市代理記賬機構加強宣傳,引導代理記賬機構網上辦理2016年度代理記賬備案工作及換領新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二是加強代理記賬機構備案審核。截止2017年4月30號,全市43家單位已全部在‘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中完成年度備案工作,其中備案通過41家,完成換證申領40家,注銷1家;備案不合格2家,已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整改。
三是優化服務。財政部門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為代理記賬機構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