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上海拆違帶來的大量“小散亂污”企業涌入太倉,該市“263”辦日前出臺《集中開展“小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方案》,并要求各區鎮嚴格落實“黨政同責”、“ 一崗雙責”要求,摸清底數、分類施治,按要求填報《太倉市“小散亂污”企業清單》。
市“263”辦明確整治對象,包括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鎮(區)工業布局規劃,不符合環保、安監等監管要求,不符合土地、環保、市場監管、住建等審批要求的企業(加工點)。重點包括以下行業:有色熔煉加工、金屬加工、木材加工、噴涂加工、廢塑料加工、石材加工、食品加工、小化工、小電鍍、小印刷,使用燃煤小鍋爐的小洗浴、小服裝加工企業,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務的企業。
該市還敲定整治步驟,其中第一階段為全面排查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第二階段為綜合整治階段(8月1日至10月31日),第三階段為鞏固提高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至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為保障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太倉市制定工作措施。要求各鎮(區)制定詳細實施方案,負責“小散亂污”企業整治的具體組織實施;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確保“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保質保量完成;保持長效管理體制,從源頭控制“小散亂污”企業無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