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蘇州和太倉市有關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市經信委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出臺了《太倉市經信委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依法向社會公開有關行政執法信息,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方式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全過程記錄并歸檔,以及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之前必須進行法制審核等方面進一步予以規范。
今年以來,市經信委加強了行政執法人員對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一些上級有關行政執法的制度和規定,同時,購置配備了現場執法記錄儀等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在磚瓦窯廠整治、節能監察、雙隨機抽查等執法檢查中率先實現全過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