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蘇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意見》和法治太倉建設有關實施意見,太倉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與政府部門、下級政府(派出機構)主要負責人簽訂法治政府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目前已與49個政府部門、下級政府(派出機構)簽署完畢該目標管理責任書。
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強調要以“堅持黨領導下的法治政府建設;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嚴格規范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和規范行政執法;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依法化解矛盾爭議和維護司法權威;著力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等九項職責為工作重點。
通過簽訂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各執法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目標任務,既是考核各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重要依據,也是推進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