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17年6月27日通過,新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規范環保執法,11月15日,市環保局邀請江蘇省環保廳蘇南環保督查中心殷主任講授題為《環境保護監察工作雜談》的專題講座。市環保局全體執法人員、各區鎮環保辦工作人員及網格員一百五十余人參加講座。
殷主任從我國水污染形勢、《水污染防治法》立法與修訂過程、主要內容和條款等進行了詳細解讀,全面分析了當前我國水污染防治面臨的嚴峻形勢和主要工作任務以及下一步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使與會人員對水污染防治工作有了全面而細致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