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水利局不斷探索實踐機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促使法律顧問全面貫穿到全局的決策行為、行政行為和民事行為,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牢固保障。
一是對決策行為提供咨詢。該局在制訂重要決策或者開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前積極咨詢法律顧問意見,一應材料由法律顧問進行法律審查。其中,在推進市級重大決策項目過程中,嚴格按照重大決策六項步驟執行,局法律顧問全程參與其中,并對項目進行合法性審查提出意見。
二是對行政執法進行指導。每年定期邀請顧問律師進行法制講座,提升全系統干部職工的法治意識。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事前事中指導,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完善行政執法依據,切實提升全系統水行政執法水平。
三是對日常業務進行把脈。充分發揮好法律顧問在機關日常工作中的參謀助手作用,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由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局對外簽訂的各類工程建設合同、咨詢合同、服務合同等均由顧問律師進行法律審核,確保將法律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