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市水利局開展全市水行政許可(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專項督查。督查范圍自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實施以來,市水利局主辦或者協辦的各行政審批項目,重點以體現事中事后監管流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現場放樣、事中檢查、竣工驗收文書、圖片、錄音錄像資料等。
此次督查專項行動以“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監管職能,以建立和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為目的,推進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進一步加快市水利局水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管理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