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蘇州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對1996年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按照“誰制定、誰負責”的原則,規范性文件由原起草單位具體負責清理,并將清理建議報送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法制辦根據清理建議進行了集體研究,期間與起草單位多次溝通協調,7月市政府辦公室再次發文征求清理意見,形成了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本次清理共涉及規范性文件203件,其中保留的規范性文件63件,修改的規范性文件73件(涉及“放管服”文件4件),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13件,廢止的規范性文件54件(涉及“放管服”文件3件),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太政發54號(市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