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市民宗局促進行政審批等項目提速便民,著力規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縮短辦理時限。對“設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的審批”、“在其它固定宗教活動處所管理范圍內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審批”審批項目均從20天更改為15天。
二是加強對基層民族宗教執法部門和宗教界的業務指導。對各鎮(區)在辦理行政審核上簡化程序,如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宗教審批窗口,設立專門電話與鎮(區)對接,直接進行業務指導,規范行政審批,確保依法行政。
三是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對市民族宗教工作行政職權進行全面清理,規范公開本級職權行為,推進不見面審批工作的有效落實,提升服務質量。
四是規范行政行為合法合規。在辦理“設立其他固定活動處所”和其它行政許可項目審批手續前,召開局務會和鎮(區)相關負責人進行集體研究討論,并按程序指定兩名行政執法人員到現場勘查取證,指導報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