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物價局《關于公布供水、供氣、供熱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結果的通知》(蘇價工[2017]145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供水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市物價局開展了全市供水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清理工作。
清理結果如下:
一、“新建小區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運行維護費”按照《關于新建小區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運行維護費標準(試行)的批復》(太價復[2017]1號)執行。
二、其他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供水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企業網站及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內容、收費標準、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未公示的收費項目以及公示內容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不符的項目不得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