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市政府召開第2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安排專題學法活動。市環保局主要負責人對《土壤污染防治法》進行了講解,闡述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出臺背景和實施意義及落實土壤污染防治的政府責任、建立土壤污染責任人制度、建立土壤有毒有害物質的防控制度等7個重點內容。
王建國市長在主持學法活動時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的實施旨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土壤污染和保障公眾健康,推動土壤資源永續利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及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我們要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高度,加強對該法律的學習。一要加大宣傳,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宣傳解讀和科普教育,廣泛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二要落實責任,健全監管制度、強化主體責任、加大處罰力度,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三要形成合力,強化部門聯動,加強監督管理,形成工作合力,扎實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